作家都喜欢写故乡,但与故乡的关系向来复杂。一直以爱故乡、写故乡闻名的汪曾祺,早年在给沈从文的信中便这样说:“一个人回到乡土,不知为什么就会霉下来,窄小,可笑……回去短时期是可以的,不能太久。”汪曾祺1939年19岁离乡,42年后才第一次回去,之后一共也才回去了两次。他对故乡的眷恋,似乎都倾注给了那个记忆中的故乡。而于现实的故乡,他是警惕的。他的老师沈从文也是这样,成名后的沈从文以“乡下人”自居,《边城》等更写尽了一个游子对故乡的眷恋,但他重返湘西写成的《长河》,却难掩对故乡的忧虑和怅惘。“未老莫还乡,还乡须断肠”,韦庄诗里藏着我们这个民族的一种文化心理。
对故乡的眷恋里,往往包含着今与昔、真与幻、梦境与现实的冲撞。然而,即便是最冷峻的乡土批判者,其眼里也有不可遏制的乡愁。鲁迅在《狂人日记》《祝福》外,写下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社戏》。萧红一边刻写着黑土地上“忙着生,忙着死”的人们和她对那一切的愤懑,一边为永逝的祖父、大榆树、后花园歌哭。福克纳被问到爱不爱他南方的故乡时说:“我既爱它又恨它。那里有些东西我一点也不喜欢,但我出生在那里,那里是我的故乡,所以即便我恨它,我仍然要维护它。”有位老作家说得好:故乡是出生之地,是为“血地”。“血”即是“亲”,“地”乃为“缘”,这是先天的、命定的、无法改变的一条纽带。“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是有的,但“爱”总归是前提或者说基底。
有这样一种以“爱”为基底的情感,对作家写作而言是极为关键的。那个被我们眷恋着的精神故乡,常常是我们情感和意志的投影。其实,跟实际的故乡相比,精神故乡往往显得更为真实。这也就让我们理解了,何以祖籍河北南皮、生长在北京的王蒙,会把新疆伊犁巴彦岱追认为他的故乡;而同样生长在北京的史铁生,会对陕北那个遥远的清平湾念念不忘。他们都是因各种原因离开了故乡后,于他乡找到了另一个精神上的故乡。
不过,对精神故乡的确认,并不会完全替代那份特殊的“眷恋”。情感需要寄托,理想渴望赋形,故乡作为载体,可谓顺理成章。更关键的是,由那条“先天的纽带”,我们所得来的并不只是血肉、语言、习性,还有那块土地上和我们有关的生活、情感、记忆。
汪曾祺年轻时对故乡并不很眷恋,一如他信中说的那样。眷恋是在花甲之年才涌到他笔端的。《异秉》《受戒》《大淖记事》《岁寒三友》等不仅复活了一段逝去的历史,更复活了一种温情脉脉、自洽自足的生活方式,一种古朴又现代的文化和文明形态。但对这种生活方式、文化和文明形态的复活,汪曾祺起初是下意识的、不自觉的。自觉发生在1987年。这一年,他去美国爱荷华,在家信中说,和两位美国黑人学者聊天,他才知道,“他们没有祖国,没有历史,没有传统。他们的家谱可以查到曾祖父,以上就不知道了”“他们不知道他们是从非洲什么国家,什么民族来的。非洲人也不承认他们”。汪曾祺说:“我从他们的谈话里感到一种深刻的悲哀”“我这才感到‘根’的重要,祖国、民族、文化传统是多么重要啊”。
汪曾祺年轻时倾慕意识流式的现代主义,但当他踏上年轻时倾慕过的现代化的西方后,他才发觉了“根”的重要。所以他去美国后写下了《我是一个中国人》《传统文化对中国当代文学创作的影响》,由此开始自觉主动地追寻故乡。而故乡已不再只是他出生和长大的江苏高邮,而是以高邮(以及河北张家口和北京)为显影的整个中国。
汪曾祺的经历告诉我们,不管对于故乡我们怀着什么样的情感,只要我们开始写作,就已经开始了对故乡的重返或者说重建。只是这个纸上的故乡并非一个具体的实在,而是我们赖以存在的生命记忆与情感依托——这亦是我们的“根”。(李 勇)
《人民日报》(2026年09月16日第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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