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上午,河源仲裁委员会联合河源市法学会、河源市律师协会共同举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解读专题讲座。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到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仲裁处副处长、一级调研员刘世虎亲临河源现场授课。
广东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副处长林坤,河源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庆铎,河源仲裁委员会主任蓝锋,河源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张伟国,河源市律师协会会长朱小红出席活动,与河源仲裁委全体工作人员、仲裁员代表、调解员、执业律师、金融机构代表、法学领域从业者及各界嘉宾齐聚一堂,共同参与学习。
这场高规格的讲座,既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也体现了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对河源仲裁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以专业法治力量护航河源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大局,我们一直在行动。
新法修订赋能发展,契合湾区商事服务需求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下称《仲裁法》)于2026年3月1日正式施行,是我国仲裁法律制度里程碑式的系统性修订完善。此次修法立足新时代商事纠纷化解需求,引入临时仲裁、在线仲裁等国际化制度规则,明确仲裁机构公益性、非营利法人属性,优化仲裁程序、缩短维权时限、健全保全制度,进一步打通高效、公正、便捷的商事争议解决通道,大幅提升仲裁公信力与市场适配力,为各地优化营商环境、化解市场矛盾提供了坚实法治支撑。

(蓝锋 河源仲裁委员会主任)
当前,河源正处于全面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关键跃升期,各类市场主体数量持续增长,对高效、专业、公正的商事争议解决服务需求愈发迫切。仲裁作为国际通行的商事纠纷解决方式,在化解商事矛盾、节约司法资源、稳定市场预期、优化营商环境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河源仲裁委员会主任蓝锋在致辞中表示,新修订《仲裁法》落地实施,对发挥仲裁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核心作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河源仲裁委自2020年10月21日正式运行以来,发展势头稳健,截至目前累计受理案件7900宗,涉案总标的突破100亿元,始终保持法院不予执行、撤销裁决“零记录”,以专业、公正的裁决质量筑牢河源法治口碑。
蓝锋介绍,处于爬坡跃升关键阶段的河源仲裁委,已明确清晰的“三步走”发展战略:首个五年目标——打造粤东北地区仲裁行业“排头兵”“领头羊”已基本实现;第二个五年,争取把河源仲裁委发展成为中国仲裁界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仲裁机构;第三个五年,把河源仲裁委建设成为在国际上有一定知名度的仲裁机构。
多方联动深耕实务,推动新法落地见效
河源市律师协会会长朱小红在致辞中表示,新修订《仲裁法》的实施,为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也为律师行业开展仲裁法律服务搭建了更广阔的平台。律师作为仲裁法律服务的直接参与者、仲裁制度的重要推动者,与仲裁员同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同行者、战友,始终以法治方式定分止争、守护公平正义。河源市律师协会也将持续深化与河源仲裁委的常态化合作,推动本地仲裁法律服务向规范化、专业化、国际化迈进。

(朱小红 河源市律师协会会长)


(刘世虎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仲裁处副处长、一级调研员)
讲座的重头戏,自然是刘世虎副处长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解读》专题授课。围绕新修订《仲裁法》的修订背景、总体要求、范围界定、治理机制、修订细节等关键内容展开深度解读,精准对接本地商事纠纷处置、涉外法律服务、企业权益保障等实际需求,帮助参训人员全面吃透新法精神、熟练掌握新规应用技巧。

(张伟国 河源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
河源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张伟国在总结发言中表示,本次讲座内容翔实、解读权威精准,有效帮助河源法学法律工作者吃透新法精神、厘清实务难点、夯实专业基础。下一步将以本次讲座为契机,持续深化新修订《仲裁法》的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加强仲裁领域学术研讨与实务交流,凝聚法治工作合力,全力推动新法在河源落地见效、落地生根,为河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这场专题讲座,既是一次专业知识的充电赋能,更是一次法治力量的集结动员。
新《仲裁法》已经施行,河源仲裁委员会将继续以依法、公正、高效、和谐的服务理念,守护每一份信任,护航河源融湾发展的每一步征程。
(本文部分内容综合自南方+报道)
来源:河源仲裁委员会
责编:张靖雯、王珊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