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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期间日本对中国文物的掠夺

人民日报 2025-12-13 11:15:22

1937年7月,严济慈正代表中国出席在法国巴黎召开的国际文化合作会议,七七事变消息传来,他在讨论保护文物的议题时发言:日本侵略者已经扬言,威胁要轰炸北平。北平是闻名于世的千年古都,我提请世界舆论公开谴责日本侵略者这一毁灭文化的罪恶企图。

中日两国是一衣带水的邻邦,日本文化发展深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然而,日本在“明治维新”之后奉行“脱亚入欧”,走上军国主义、对外侵略扩张的道路,攫取中国、朝鲜以及东南亚各国珍贵文化遗产,成为其施行殖民扩张的重要方式之一。

早在甲午海战时期,日本就草拟《战时清国宝物搜集方法》,提出:“搜集”清国文物,目的在于证明日本是“东洋学术之大本营”,取代中国成为亚洲文明的代表;而战时“搜集”文物便于获取、价格低廉、方便运输,具有平时无法比拟的优势。该文件还列举了“搜集”中国文物的方法,要求“搜集”、运输、分类各环节均须受军队长官的指挥和监督,以确保“搜集”到的文物由皇室御藏或由帝国博物馆收藏。

在长达14年的侵华战争中,日本大肆掠夺我国公私图书特别是珍稀典籍,洗劫珍贵古迹及重要文物,盗掘地下文物和考古资源。战后“清理战时文物损失委员会”调查编写的《战时文物损失目录》计列书籍、字画、碑帖、古物、古迹、仪器、标本、地图、艺术品等各项公私文物损失共3607074件又1807箱,古迹741处。委员会还编制出版了《甲午以来流入日本之文物目录》,收录甲午战争至1945年抗战胜利前夕日本劫夺的各类文物15245件。由于调查和申报时间有限、程序复杂等原因,这些数据和资料记载的只是我国被掠夺文物的一部分,无法全面涵盖日本掠夺中国文物的实际情况。

日本掠夺中国文物的方式多种多样。日军成立专门机构、组织专门人员,对占领地区的公私文化机构进行掠夺。日军还配备受过专门训练、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文物搜集员”,对文物进行搜索和甄别。南京大屠杀期间,日军组建“特别行动队”,有计划地对多处可能存放重要书籍文献和珍贵文物的公私文化机构和古迹进行调查,“搜集”和抢夺文物。在其他地区,日军也公然“扫荡”和占驻公私博物馆、图书馆、教育机构、宗教场所,强索暗劫其中的文化财产。所抢文物或被运往日本皇室陈列,或由日本政府、学术机构及私人分藏。

日本自19世纪末就一直通过所谓“考古”的方式盗掘中国地下文物资源。大谷光瑞领导的探险队20世纪初3次非法考察库木吐喇石窟和克孜尔石窟,盗掘苏巴什古城和楼兰古城遗址,掠走敦煌遗书500余卷,吐鲁番文书7000余卷,以及大量木简、壁画、雕像、丝织品等珍贵文物。九一八事变后,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日本东亚考古学会、京都大学东方文化研究所等具有浓厚官方背景的企业和学术机构开展了许多具有高度组织性和计划性的文物盗掘活动。如京都大学东方文化研究所发掘窃取了南北响堂山、龙门石窟的资料5600多件、石刻资料8000多件。七七事变后,日本的盗掘行为更加肆无忌惮,元上都遗址、安阳殷墟等许多遗址和古墓葬均遭其盗掘。

1899年和1907年两次海牙和平会议分别通过的海牙第二公约和海牙第四公约均附《陆战法规和惯例章程》,要求各国在战争中尽可能保全用于宗教、艺术、科学和慈善事业的建筑物,使其免于军事行动的破坏,并禁止任何没收、毁灭和故意损害这些机构、历史性建筑物、艺术和科学作品的行为。中、日两国均为公约缔约国。然而,日本在侵华战争中对大量古建筑和博物馆、图书馆等文化设施以及它们之中的珍贵文物进行轰炸、焚烧、肆意捣毁,显示出其对公约的无视。1937年日军侵占北京大学后损毁了文科研究所珍藏的《艺风堂》碑帖。1938年4月,岳麓书院御书楼、半学斋、静一斋等在长沙轰炸中被毁。日军的掠夺和破坏导致中国博物馆数量骤减,由战前的37家减少到18家,大量馆藏和民间收藏文物消失。

当前,战争掠夺文物应予返还日益成为国际社会共识。我国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国家加强文物追索返还领域的国际合作,对于因被盗、非法出境等流失境外的文物保留收回的权利,为推进日掠文物追索提供了法律支持。(胡姗辰)

(作者单位: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人民日报》(2025年12月13日 第 08 版)

责编:卢思宇、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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