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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香港仲裁周|访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副秘书长杨玲(上)

法治网 2023-10-19 18:00:40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副秘书长杨玲)

法治日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李兆娣

10月16日至20日,由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简称“港仲”,英文简称HKIAC)主办的2023年香港仲裁周在香港举行。在17日上午的记者见面会上,记者就港仲的组织结构、收费规则、与政府间关系等基本情况,采访了港仲副秘书长杨玲。

记者:港仲的秘书处主要负责哪些事务?人员组成有何特点?

杨玲:港仲除管理大量的机构仲裁案件之外,也是《香港仲裁条例》下法定的且唯一的以香港作为仲裁地的临时仲裁的委任机构。港仲还是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的常设秘书处和香港办公室。

除了对争议案件的日常管理,港仲秘书处还会举办各类活动和培训,例如正在进行的香港仲裁周、仲裁庭秘书培训项目、高阶仲裁员培训等。

港仲秘书处能使用10种语言进行工作,其13位成员中有9位可以流利地使用中文普通话。

(港仲秘书长等一行与记者见面会现场)

记者:收费规则是仲裁机构竞争力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目前,港仲的收费规则是怎样的?在降低成本上有何创新?

杨玲:从当事人角度看,港仲的机构仲裁包括以下三部分费用:

第一,受理费。申请人依2018年版《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机构仲裁规则》(下称“2018年《规则》”)第4.4款及附录1提交仲裁通知时,应缴付8,000港币受理费。如申请人多于一人,除非他们另有约定,应由他们平均分担,受理费一般不予退还。

第二,HKIAC管理费。管理费金额依争议金额而定,且除2018年《规则》第18.2、27.15、28.10 或 30.2款及港仲认定的特殊情况外,管理费上限为400,000港币。若争议金额不能确定,则HKIAC将依2018年《规则》附录1第2.6节参酌案件情况确定其管理费。

第三,仲裁庭的收费。2018年《规则》延续了港仲一贯的双轨制,即当事人可选择按争议金额或按小时费率支付仲裁庭的收费。这也是HKIAC的特色机制之一,旨在赋予当事人更多的自主权,按需选择适合自身的收费方式。若当事方无法于被申请人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就仲裁庭的收费方式达成一致,则仲裁庭应适用小时费率的收费方式。仲裁员的小时费率原则上不得超过6,500港币,除各方另行同意或HKIAC在特殊情形下另作决定。

此外,2018年《规则》在保留原有收费架构的基础上,在紧急仲裁员收费、第三方资助费用等方面有所创新,进一步降低了当事人的仲裁费用。这也与港仲一直以来降低仲裁成本、提高案件效率的宗旨相一致。

(港仲秘书长一行与记者见面会现场)

记者:仲裁庭秘书服务以有助于节约时间和降低成本而愈受欢迎。相较于内地的仲裁秘书,仅一字之差,二者存在何处不同?

杨玲:在复杂的国际仲裁中,仲裁庭通常会聘用仲裁庭秘书。

香港仲裁中的“仲裁庭秘书”与内地仲裁机构的“仲裁秘书”仅一字之差,但工作内容和法律地位完全不同。仲裁秘书代表仲裁机构按所适用的仲裁规则推动仲裁程序进行。而仲裁庭秘书协助仲裁庭处理辅助性非实体性工作,使得仲裁庭能尽快作出实体裁决,减少当事人支付给仲裁员的整体费用。

港仲秘书处成员可在临时仲裁或由港仲管理的机构仲裁中担任仲裁庭秘书。仲裁庭如需指定一位秘书处成员作为其秘书,应向港仲提交一份书面申请。港仲将尽快指定一位合适的秘书处成员来协助仲裁庭。

根据港仲《仲裁庭秘书使用指南》,对仲裁庭秘书应适用和仲裁庭同等的公正性与独立性标准。若在仲裁程序中出现可能导致对仲裁庭秘书的公正性与独立性产生合理怀疑的情况,该秘书应立即向当事各方和仲裁庭披露该情况。

自2014年起,港仲作为全球首家仲裁机构开设“仲裁庭秘书培训项目”,向全球仲裁庭提供经严格培训且考试合格的仲裁庭秘书名单。截至目前,港仲的法律顾问在61起案件中担任仲裁庭秘书。对有兴趣实践国际仲裁的青年法律人而言,仲裁庭秘书是接触国际仲裁实务,与国际仲裁员合作的路径之一。

记者:仲裁国际化的核心内容,是案件管理国际化和仲裁员国际化。港仲在这两方面是如何做的?

杨玲:港仲历年的数据显示,港仲的用户来自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以2022年的数据为例,港仲大约93.4%的案件为国际性案件;83.1%的案子一方当事人来自香港以外;近32%的案件与香港没有关系;5.8%与亚洲没有关系。港仲管理的仲裁案件中,香港是最常选择的仲裁地,其他仲裁地还包括伦敦、新加坡、英格兰和威尔士、莫斯科等。港仲机构仲裁规则也是非常少有的将英文和中文作为程序语言并列使用的仲裁规则。港仲仲裁案件的程序语言80%使用英文,20%涉及中文的使用。目前,香港法、英国法和中国法是最常被当事人选择的合同准据法。

在仲裁员方面,港仲实行“推荐名册制”,即当事人可以在名册里选择仲裁员,也可以在名册外选择仲裁员。据统计,2022年港仲共作出159项仲裁员的指定。其中最多的是香港仲裁员,约占32.7%,其次是英国、澳大利亚、新加坡、法国、加拿大,中国内地的仲裁员人数排名第六。

根据英国伦敦玛丽女王大学和美国伟凯律师事务所近日联合发布《2021年国际仲裁调查》,香港再次被评为全球最受欢迎的仲裁地第三名,港仲也再次被评为全球最受欢迎的仲裁机构第三名。港仲的公信力得到了来自中国香港用户、内地用户,以及世界其他国家用户的广泛认可。

记者:为巩固并进一步提升港仲的吸引力,港仲有哪些具体的应对举措?

杨玲:经过38年的发展,港仲已经成为亚太地区乃至全球领先的争议解决机构。

为巩固并进一步提升港仲的吸引力,2018年《规则》在保留原有收费架构的基础上,在紧急仲裁员收费、第三方资助费用等方面有所创新,进一步降低了当事人的仲裁费用。

2021年10月,港仲推出了案件在线管理平台“HKIAC办案一站通”,利用安全可靠的技术,在文件存储、当事方与仲裁庭沟通、仲裁程序期限追踪等方面为当事人和仲裁庭提供便捷和安全的服务。

2021年12月1日,港仲发布了“HKIAC案例汇编库”,它是一个可检索的数据库,其中收录了港仲根据不同程序规则所作程序性决定的匿名摘要,并定期更新。这一数据库赢得了《环球仲裁评论》2022年度最佳创新奖。

过去三年,港仲受理案件数量连创新高。在一些新兴领域(例如加密货币争议)成为备受青睐的机构。

记者:在香港,政府与仲裁机构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对于香港仲裁事业的发展,香港特区政府所担任的角色是怎样的?

杨玲:香港具有非常强大的争议解决的基础支撑,这包括政府支持,紧跟时代的立法以及大量的人才储备等优势。港仲的发展与香港得天独厚的仲裁环境和司法支持是分不开的。

立法上,香港立法会于2022年6月22日通过《2022年仲裁及法律执业者法例(与仲裁结果有关的收费架构)(修订)条例》,允许香港法律执业人士在仲裁中与客户协商签订根据案件结果收费的协议,使得香港仲裁费用的相关安排具有更大弹性,从而进一步提升香港作为理想仲裁地、港仲作为仲裁机构的竞争力。

司法上,近期香港法院对一系列仲裁前沿问题作出了回应,具体包括:(1)明确仲裁条款升级机制是可受理性问题而不是管辖权问题,应由仲裁庭决定;(2)厘清了裁决存在未决问题如何影响裁决的有效性;(3)拒绝以裁量权延长《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下撤销裁决的期限;(4)暂缓清盘程序以支持仲裁;(5)明确欧盟制裁措施在香港没有法律效力,受制裁实体在香港仲裁中能得以公平公正的裁判。香港法院判例的充分说理和严谨论证,使其在香港以外的普通法司法管辖区同样备受关注。此外,得益于内地与香港在仲裁司法协助领域的多项安排,港仲在实践中展现了其处理涉及内地争议的独特优势,给了港仲用户更多的信心。

另外,内地与香港有三项关于仲裁的司法协助,这也是香港强大的争议解决基础支撑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治网香港10月19日电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责编:海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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