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海牙11月23日电 围绕2007年一场血腥轰炸,阿富汗无辜平民终于胜诉——荷兰海牙地方法院23日裁决,荷兰军队误炸民居,责令荷兰政府向涉案阿富汗平民进行赔偿。
海牙地方法院当日公布案件裁决书。2007年6月,荷兰军队与塔利班在阿富汗中部乌鲁兹甘省乔拉山谷(Chora)激战,当地时间6月17日,荷兰军队向一处院落投下至少7枚炸弹,致使约20名阿富汗平民死亡,事后四名幸存平民向荷兰政府提起诉讼。
荷兰国防部应诉时辩称,被炸院落系“军事目标”,塔利班藏身其中向荷兰军队发动攻击,但裁决书指出,荷兰军队实施轰炸的时间与塔利班利用院落发动攻击的时间相隔超过12个小时,根据荷兰国防部向法院提交的行动报告,当时荷兰军队仍将这处院落视为“军事目标”证据不足。
据此海牙地方法院裁决荷兰军队违反国际人道法误炸民居,荷兰政府须向涉案阿富汗平民进行赔偿,同时驳回荷兰政府有关“案件诉讼时效已过”的诉请。
23日裁决公布后,涉案阿富汗平民的代理律师向媒体介绍,轰炸发生在当地时间6月17日凌晨4点半左右,多数死伤人员当时都在熟睡;她同时表示,对“军事目标”和“民用物体”进行区分极为重要。
自2001年美国率北约联军发动阿富汗战争,这是荷兰政府首次因阿富汗军事行动被问责,也是荷兰司法机构首次对空袭轰炸划定“国家责任”;根据荷兰法律,荷兰政府可在三个月内提起上诉,明年海牙地方法院将举行听证会确定具体赔偿金额。
资料显示,2007年6月爆发的激战又被称为“乔拉战役”,造成至少250名阿富汗人死亡,包括50至80名平民;另一边阿富汗政府军有16人死亡,荷兰军队有两人死亡,美军有一人死亡。
责编:岳雨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