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拟修法确保电影维护国安 最高刑罚或将提高

2021-08-24 20:54:00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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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截自香港特区政府新闻网。

海外网8月24日电 香港特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表示,特区政府建议修订《电影检查条例》,明文规定检查员须考虑影片上映会否不利于国家安全。法案周五(27日)刊宪,下周三(9月1日)提交立法会首读和二读。

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网24日消息,邱腾华当日会见传媒时说,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通过向立法会提交《2021年电影检查(修订)条例草案》,完善电影检查规管制度,确保更有效履行《香港国安法》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责任。邱腾华指出,拟议修订的《条例草案》将提供明确法定依据,让检查员作出决定时充分考虑国家安全因素;赋权政务司司长如认为上映某些影片会不利于国家安全,可指示电影检查监督撤销该影片的核准证明书或豁免证明书。

此外,如电影检查监督认为影片上映可能不利于国家安全而需要更多时间作出决定,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可延长检查员就每部影片作出决定的时限,每次不多于28天,以期让检查员有足够时间详细、审慎研究,以及咨询法律意见。邱腾华指出,现行法例设有上诉机制,相关人士若不同意监督或检查员的决定,可通过审核委员会上诉。修订的条例将明确规定,如上诉的个案涉及国家安全事务,审核委员会将不会处理。

条例的其他修订条款包括提高罚则。特区政府亦建议,对上映未获豁免或核准的影片最高刑罚提高至监禁三年、罚款港币100万元(约合人民币83.1万元)。(海外网 侯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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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侯兴川、杨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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