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发布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

2020-12-02 12:22:12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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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网北京12月2日电 从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在广泛征集、各省择优推荐的基础上,进一步遴选和整理推出了北京市平谷区“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天津市北辰区乡村治理“五步诀”、河北省河间市“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法等34个乡村治理典型案例。这是继去年首批发布20个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以后,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发布的第二批案例。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满足农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意义十分重大。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立足职能定位,切实做好乡村治理的工作统筹、部门协同、机制创新、试点示范,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百乡千村”全国示范村镇创建等一系列工作,大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各地也不断地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创新方式方法,提升能力水平,涌现出了一批好经验好做法。

总结推广典型案例,既是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推广乡村治理创新性典型案例经验”的具体举措,也是典型引领、推进工作的一种方法。这些案例层级丰富、形式多样、特色鲜明,主要从加强党的领导、丰富议事协商形式、创新基层治理方法、强化县乡村三级联动、引导多元主体参与、解决突出问题6个方面进行了归纳,是针对乡村治理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形成的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据悉,这次推出的34个典型案例,相对比去年发布的20个典型案例数量更多,内容也更丰富,可分为6种类型。

第一类案例,是注重强化党的建设,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全面领导,推动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纵深下沉,实现基层治理和为民服务的不断延伸。比如上海崇明区的“党建叶脉工程”,浙江温岭市的“党建+网格化”等就是这方面的案例。

第二类案例,是侧重于发挥农民群众的主动性,把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更加充分的体现出来,创新村民议事协商的形式,让农民群众真正成为乡村治理的主力军和受益者。比如江苏南通市海门区的“四民工作1+1”、重庆渝北区的“民情茶室”等就是这方面的典型案例。

第三类案例,是聚焦于创新基层治理的方式,通过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运用积分制等方式来创新乡村治理的模式,提升乡村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比如浙江桐乡市“乌镇管家”,湖南津市市的“三个存折”,山东荣成市的“信用+”乡村治理等。

第四类案例,是围绕理顺县乡政府与村级组织的关系,完善村级的权力监督机制,提升乡镇和村为民服务的能力。围绕这些方面来探索创新机制模式,完善基层治理的体制和机制。比如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的“三清单”运行法、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重要事权清单管理制度。

第五类案例,是强调引导多元主体参与,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格局。比如河南新密市“一村一警”,湖南宁乡市大成桥镇的“社团共治”等等就是这方面典型案例。

第六类案例,是着力解决红白喜事大操大办、村内公共空间无序等乡村治理中的痛点难点问题,着眼于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等乡村振兴中的重点任务,大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比如河北河间市的“四位一体”联动,江苏邳州市的“公共空间治理”等。(记者严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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