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工作报告的七个“首次”

2020-05-26 10:41:05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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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记者发现,今年的报告正文为近年来篇幅最短。突如其来的疫情给报告的调整修改、征求意见等提出新的要求,也为反复打磨留下了空间,起草历时半年,为历年来时间最长。

报告中七个“首次”,更令中外记者眼前为之一亮。

首次全景展现“四大检察”

2019年“四大检察”第一次写进全国人大决议。今年的报告专门对此进行回应,通过深度融入“理念观念”,采用大量“案例数据”,首次对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整体展现。

首次全口径披露办案总数

报告首次全口径披露了全国检察机关办案数据,包括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数,刑事、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数,公益诉讼案件数,对诉讼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监督数。

司法办案数字是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一个缩影,报告不仅是检察工作的呈现,还要努力成为整个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状态的镜像,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未来着想。以这些数据反映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情况的同时,也展示整个司法检察成果、法治建设样态。公开更多的数据就是要接受人民监督与评判,督促检察机关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首次出现刑事、民事、行政申诉数

报告透露,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刑事、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58520件。受理民事申诉案件142203件,同比上升23.9%。

记者对比发现,以往报告主要披露的是申诉案件中提出抗诉和检察建议的数字,今年报告首次出现了刑事、民事、行政申诉数。

首次使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数

报告中,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数也是首次使用,与批准逮捕数和提起公诉数比,多了检察机关审查后决定不批捕和不起诉数。

报告显示,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案件935432件,审查起诉案件1413742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91290人、不起诉41409人。

首次分析20年来刑事案件变化情况

“1999年至2019年,检察机关起诉严重暴力犯罪从16.2万人降至6万人,年均下降4.8%;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占比从45.4%降至21.3%。与此同时,从严规范经济社会管理秩序,新类型犯罪增多,‘醉驾’取代盗窃成为刑事追诉第一犯罪,扰乱市场秩序犯罪增长19.4倍,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增长34.6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增长56.6倍。”

记者发现,今年的报告匠心独运,在报告刑事检察工作中,通过披露1999年至2019年“升降”数据,专门分析了20年间的刑事犯罪变化情况,附件中还制作了图表,清晰反映了主要犯罪趋势。这种大跨度的历史纵向分析,是第一次出现在最高检的工作报告中。

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报告力图通过20年来刑事案件变化情况,努力解构“两大奇迹”背后的法治密码,同时更好地预测未来的趋势。”最高检希望,报告中给出的20年的数据变化,能够为司法实践、社会治理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也让这份报告更有史料价值和服务功能。

首次提出行政检察工作“政和”新理念

“针对一些行政诉讼案件不符合起诉条件被驳回,讼争问题未解,案虽结事难了,去年10月起开展专项监督,通过促进和解、督促纠正违法、给予司法救助等方式,已化解行政争议378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这是最高检针对行政检察工作在报告中首次提出“政和”新理念。

行政检察的“政和”,前提和基础都还是“案结事了”。检察机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办案参与社会治理,把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到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全过程。行政案件处理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对合法的行政决定要维护其权威性;对违法的行政决定,有些要督促纠正,有些要和解互谅,最终在案结事了的基础上达成于法不悖、于事有效的通达、和谐。

首次阐述“案-件比”的价值与功能

报告首次提出了一个新的“案-件比”概念,并对其价值与功能进行了阐述。

当事人一“案”,经过办案机关若干程序环节,就被统计为若干“件”。“案”经历司法程序越多、统计的“件”越多,司法资源耗费越多,当事人讼累也越重。最佳“案-件比”是1:1,当事人一个“案子”,进入检察程序后一次性优质办结,司法资源投入最少,当事人感受最好。

有人形象地称“案-件比”为“司法GDP”。但这个GDP不是过去只重办案规模和办案数量的GDP,而是重视办案质量和效率的“绿色GDP”,旨在督导检察官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司法能力,努力把工作做到极致,避免不应有的程序空转。

报告显示,2019年刑事检察“案-件比”为1:1.87,“件”同比下降0.02,减少了约3万个不必要的办案环节。

文字:戴佳

责编:秦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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