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媒报道截图(TJB电视台)
【海外网4月14日编译报道】据韩国YTN新闻报道,韩国大田地方法院13日作出判决,当地一名男子性侵未成年少女的罪名成立,被判6年监禁,须佩戴7年电子脚链,并且10年之内,禁止从事与儿童和青少年相关的工作。
报道称,被告人A某现年35岁,2019年11月,他在一位女性朋友家中喝酒后,半夜性侵朋友年仅5岁的女儿,因此遭到起诉。
A某辩称事发时属于醉酒状态,神志不清,但法官以他能清晰陈述当时状况为由,判其性侵罪名成立。法官还表示,即便他是酒后冲动,但考虑到案件社会争议巨大,且难以衡量此事对受害人的冲击,所以被告人难逃严惩。(海外网 刘强)
本文系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海外视野,中国立场,浏览人民日报海外版官网——海外网www.haiwainet.cn或“海客”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
责编:刘强、姚凯红
赞
踩
路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