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老年人疫情防控要作为当前重点抓!

2020-01-28 21:35:24来源: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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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官网发布《关于做好老年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本次疫情的危重症人群中老年人居多,要充分认识疫情在老年群体中扩散蔓延的严峻形势,将老年人的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尽最大努力减少重症和死亡病例。

《通知》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发热老年患者要立即转诊到定点医院就医。老年康复、护理等机构应当做好在院老年患者的防护措施,尽量减少院内感染,并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做好发热老年患者的筛查、发现、登记、相关信息报告和处理工作。一旦发生疑似肺炎疫情,立即转诊到定点医院,要对集中收住老年人的各类养老机构制定疫情防控的具体办法。同时,老年互助幸福院暂停服务,妥善劝导老年人返回家庭居住。此外,高度重视加强老年人心理调节。疫情比较严重的地区,养老机构内应当配置相应的防护用品,具备必要生活和护理服务条件,设置隔离观察室,有条件的设置隔离区和消毒室。必要时对养老机构实施封闭式管理。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做好防护准备,工作期间严格做好消毒防范工作。

《通知》强调,要通过媒体网络以及上门等多种方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指导老年人及其家人科学认识和预防疾病。尽量减少外出,如果确需外出,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要全面掌握辖区内独居、空巢、留守、失能及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老年人信息,关注健康状况,做好健康管理。春节期间,农民工大批返乡,农村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农村留守老年人被感染机率增大,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村医的作用,重点做好留守老年人的疫情防控工作。同时,要尽可能避免老年人聚集和集体活动,做好社区老年活动场所和为老服务场所的消毒及空气净化,注意调配针对老年人的医护力量和防护物资。

《通知》提出,加强对老年人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联防联控,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属地责任,统筹安排好防控物资和资金支持,保障辖区内养老机构的防控物资供应,并广泛动员涉老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帮助高龄、行动不便等有困难的老年人做好个人防护,为老年人提供心理疏导和健康指导。

附:

给老年朋友的一封信

全国的老年朋友们:

值此新春佳节之际,我们向您致以亲切的问候和真挚的祝福!

近期,全国多地陆续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正在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现在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期,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特提出以下倡议:

1.面对疫情,老年人既不能不在乎,也不要过度恐慌,要科学防控,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2.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如商场、车站、公共浴池、棋牌室、麻将馆等地。

3.必须外出和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尽量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物品和部位;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从公共场所返回后,要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衣服遮住口鼻。

4.居室勤开窗,经常通风。不共用毛巾,保持家居、餐具清洁,勤晒衣被,进行室内擦拭消毒。

5.注意补充营养,多喝水。烟酒对传染病预防没有任何好处。

6.注意食品卫生。不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避免前往售卖禽类、野生动物等活体动物的市场。避免接触或食用未高温处理过的动物产品。

7.合理适度锻炼身体,可利用室内空间活动。保证充足和规律的睡眠,保持身心愉快。

8.冬春交替季节的温度变化较大,要注意保暖,尽量避免感冒。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要遵医嘱按时服药,做好慢性病管理。

9.家中备置体温计、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家用消毒用品等物资。记住所在辖区发热门诊的电话,有任何疑问可以致电咨询。

10.避免接触发热、咳嗽或其他呼吸道症状的患者。如果近期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或者疑似感染者有过接触,要尽快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听取医务人员的建议。

11.自己感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如果出现发热或咳嗽等可疑症状,应主动戴口罩,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尽量避免乘坐地铁、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要主动告诉医生自己在疫情流行地区的旅行居住情况以及发病后接触过什么人,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

12.主动学习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相关知识,注意获取由权威机构发布的防病知识和疫情信息,增强对虚假和错误信息的辨识能力,不信谣,不传谣,防止上当受骗。老年人的家人要发挥督促教育作用,帮助老年人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国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一定能够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祝老年朋友们健康平安!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28日

责编:陈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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