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红十字会接收社会捐赠公告

2020-01-28 13:20:06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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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福建省红十字会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全力配合做好社会各界捐赠接收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物资捐赠

当前急需物资:

N95口罩(有注册证,无阀门)、防护服(连体带鞋套)、一次性医院外科口罩、防护面罩、护目镜、84消毒液、一次性消毒床罩、一次性普通口罩、一次性医用帽、一次性使用手术衣、医用手套等。

二、社会捐款渠道

(一)银行捐赠

账户名1:福建省红十字会,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账号:3500 1896 3070 5250 1732;

账户名2:福建省红十字会,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账号:1171 3010 0100 1437 27;

账户名3:福建省红十字会,开户行:中国银行福州鼓屏路支行,账号:4273 5838 6366;

账户名4:福建省红十字会,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账号:7345 2101 8310 0000 476;

(二)邮局汇款

地址为“福州市湖东路199号外经贸广场3层,福建省红十字会(收),邮编:350003“

(三)二维码捐赠:

省红十字会联系电话:0591-87763350,87767629。(若有占线情形,请耐心等待,稍后再打,非常时期,敬请理解。)

重要说明

1、捐款用途:为专款专用,通过银行和邮局汇款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赠意向“疫情防控”。未注明捐赠用途的款项将统筹用于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人道救助工作。

2、为方便开具、寄发捐赠票据或捐赠证书等,捐赠时务必注明捐赠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

3、捐赠款物原则上由省新型冠状肺炎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

感谢社会各界对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所给予的关心和大力支持,我们将本着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依法依规公布捐赠接收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竭力为广大爱心企业和人士做好服务工作。


责编:袁如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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