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发香港风波的杀人嫌犯出狱:鞠躬道歉 称愿赴台受审

2019-10-23 09:16:33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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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同佳出狱(东网)

海外网10月23电 23日上午9点左右,因洗黑钱罪在新界壁屋惩教所服刑的香港居民陈同佳刑满释放。陈同佳在台杀害女友一案是引爆香港“修例”风波的导火索,他今日走出西贡壁屋监狱,并向死者家属道歉。

据香港“东网”等媒体报道,陈同佳向被害者潘晓颖家人鞠躬致歉,并表示愿意赴台受审。陈同佳说,“因为我自己做了些无可挽救的错事,为他们带来好大的伤痛、痛苦,我自己的内心受责备、受谴责,所以我愿意为自己的冲动,犯下的错事,返去台湾自首,服刑受审,希望她的家人能稍稍放下释怀,令到晓颖安息。”

陈同佳还表示,想多谢自己的父母一直不离不弃,“对于社会、对香港人,我只能说对不起,希望各位原谅,希望给我个机会。”面对媒体提问,包括有没有买赴台湾机票、何时去台湾、是否支持“修例”等,陈同佳再次鞠躬后,多次表示“对不起”便登上座驾离去。陈同佳见传媒时神情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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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同佳鞠躬道歉(东网)

据早前报道,陈同佳涉嫌于2018年2月在台湾期间杀害怀孕女友并潜逃回港。陈同佳回港后,因涉嫌盗用女友银行卡和其他物品被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以洗黑钱罪起诉,并于2019年4月被香港高等法院判刑29个月。

香港警方于2018年3月拘捕陈同佳,经调查后发现只有充分证据指控陈同佳洗黑钱罪。香港司法按属地原则处理案件,即罪行大部分或部分在香港境内犯下,案件才能在港审理,对于在境外发生的罪行,香港无权处理。

10月18日,特区政府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宣布收到陈同佳的来信。陈同佳在信中表示,决定刑满后,就他涉嫌的杀人案到台湾自首,并请特区政府协助安排。

10月19日,林郑月娥表示,陈同佳案件是政府提出修订《逃犯条例》的原因之一,政府乐意作出安排,协助他到台湾自首。

10月20日,香港特区政府发出声明,表示已致函台湾当局,清楚转达疑犯陈同佳的自首意愿,同时向台方表示,港方会协助陈同佳作出相关安排,并乐意向台方提供一切所需的合法可行协助。但蔡当局“法务部”与陆委会却以香港“应通过司法互助、提供本案在港的‘相关事证’”为由,限制陈同佳及随行人员入境。

10月22日,台湾当局表示希望派员来港,将出狱后的陈同佳押解到台湾。10月23日,香港特区政府发表声明,不能接受这一做法:“这等于跨境执法,不尊重香港的司法管辖权。”

香港特区政府在声明中强调,陈同佳出狱后是自由人,特区政府无权对他施加任何强制措施。台方在他抵台后可将他拘捕:“台方若愿意处理陈的自首,应立即取消对陈的入境管制。”(海外网/杨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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