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久见!台湾警察性侵女子后问:要不要当我"小老婆"?

2019-08-06 14:04:00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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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资料图

海外网8月6日电 性侵还有优越感了?真是活久见!台湾一林姓警察利用女网友手头拮据、缺钱的心理,佯装借钱给她随后实施了性侵,得手后问:“要不要当我的小老婆?”对此网友纷纷表示见怪不怪,“台湾警界性侵案太多了,随便就能举两个例子”。

据联合新闻网8月6日消息,台湾一林姓警察利用女网友小芬经济不佳的境遇,佯装要借钱给她,驾车载她时不断询问“要不要当我的小老婆?”被拒,強行性侵得逞后说“这只是迟早的事,为什么要反抗?反正要做小老婆的”,一审将他判刑4年零2个月,他不服进行上诉,二审全案被驳回。

判決书指出,林姓警察于2013年4月间,在社交网站认识小芬,双方发展成为网友,她因经济状况不佳,曾于2017年2月间向他借款5000元(新台币),未及返还又于同年8月1日晚间,因拖欠房租等,询问林是否可以帮忙,林表示可以再借10万元(新台币)给她。

同年8月2日,林驾车载小芬到一处人烟稀少的道路,将车停靠路旁,先强吻后正面压制对其实施性侵,事后再次要求她当他的小老婆。小芬报警后,林否认其罪行辩称系她引诱、自愿、甚至设局陷害。法官斟酌后依強制性交罪将他判刑4年零2个月,他不服进行上诉,二审予以驳回。

事实上,在台湾警界不时爆出性侵案,桃色新闻不断。这些丑闻往往让检察官都惊讶不已,曾有侦办检察官嘲讽:“警察可以这么‘爽’喔?”

2012年,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警界爆出重大违纪事件,1名吴姓警察在督办案件时,与年仅15岁的少女发生关系,对其多次实施性侵。2014年,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已婚的丁姓警察因小三提分手对其性侵、强拍裸照,逼签百万借款契约。

2018年,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台湾蔡姓男子担任派出所警察时,受理1名年轻女子举报毒品案件后,以“查案”为借口,在女子住处实施性侵。还有当年著名的台湾淫魔富少李宗瑞案,台媒当时有报道称数十名警员涉私密照泄露事件。(海外网/袁如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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