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称被冤枉偷核桃 起诉发小要求其用大喇叭道歉

2019-07-09 19:01:35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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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岁老人因认为被发小诬陷自己偷核桃,便将对方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付自己2万精神抚慰金并用村内喇叭广播道歉。7月9日,北京房山法院河北法庭法官和区人大代表们来到房山区杏元村村委会巡回审理此案,两位相处几十年的老友对簿公堂。

“他说我偷了100多斤的核桃,我怎么搬走的?我就想让他拿出证据。”

今年63岁的老人李某诉称,2018年8月25日,同村的蔡某诬陷自己偷了他家的核桃,还表示有人看到了是他偷的核桃,让同村人知道,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我这么大岁数了,他这么说我以后村里怎么见人?”

双方为此发生争执后,李某为了证明自己清白还报了警,但民警来到现场后并没办法查出证据,因此他决定来到法院打官司。

李某因认为蔡某恶意中伤的行为给自己的名誉和精神造成严重伤害,将对方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蔡某停止侵害自己名誉,并赔偿自己精神抚慰金20000元。除了向自己道歉外,还要在河北镇杏元村范围内用喇叭广播的形式道歉。

而蔡某认为一定是李某偷的,“因为除了他,没人上我们家去!”蔡某说他与李某就住在山上和山下,而李某偷东西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此前偷过别人家的花椒,还偷过电线,作案工具一直放在自己家后面。

而他家核桃也丢了不只一次,“第一次丢二三十斤,我本来不想追究,结果第二次半棵树都没了!百十来斤的核桃!”而真正让他怀疑李某的原因,是因为在自家院落里发现了李某家的锯子和铁钩。这让他回想起此前李某曾多次来自己家中做客,并询问自己去向。“他对我的生活很了解,知道我什么时候不在家,还知道我家核桃快熟了,此前还多次建议我过两天再摘核桃,这就是踩点啊!”

蔡某认定李某偷核桃嫌疑最大后,还找到了两名证人作证,但由于二人都是附近邻居,所以不愿出庭作证。

而提到证人,李某情绪变得异常激动,“他说有证人,我就想让证人过来说清楚,之一百多斤核桃,我是怎么偷的,怎么搬走的。”而且李某认为,自己有时一天去蔡某家两三次,钩子和锯即便是他放在蔡某家,也不能证明核桃是他偷得。

之后一名证人表示愿意出庭作证。他也是和李某、蔡某一起从小玩到大的朋友,但他表示只知道蔡某家丢了核桃,却没看到谁偷的。“此前也是听蔡某自己说可能是李某偷核桃。”

法官认为,双方均表示此前关系较好,是几十年的朋友,又是邻居,以调解方式解决问题最合适。之后法官宣布休庭,决定对二人进行调解。

当法官将李某带到村委会院子里后,李某逐渐冷静下来。“这么和您说吧,我就是争一口气。我这么大岁数了,不想让人冤枉。”

法官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开始细心引导,“蔡某,你们几十年的老哥们了,从小一块儿长大,不要这么多猜忌,你也不能证明就是他偷得啊。”

“对啊,李某,真的要是法庭宣判结果,你们关系就没有缓和余地了,都是为挣一口气,把话说开就好了。”

最终,虽然蔡某表示愿意道歉,但在李某的执意要求下,还是不同意接受调解的结果,表示“这么多年的朋友,如果当初他给我道个歉,我也没什么,但我现在就是想要一份判决,向村里人证明我自己是清白的。”法官也表示,会尽快发布判决结果,希望能够就此修复双方感情。(实习生王家祺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摄影/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责编:周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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