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10日(星期日)15时在梅地亚中心新闻发布厅举行记者会,邀请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显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恒、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窦树华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朱明春就“人大监督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10日(星期日)15时在梅地亚中心新闻发布厅举行记者会,邀请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显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恒、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窦树华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朱明春就“人大监督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图为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窦树华。新华网/中国政府网 刘厦 摄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前面窦树华副主任委员介绍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对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的情况,这次执法检查规格很高,力度也很大。我们想了解一下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今年全国人大将开展哪些监督工作?力度是否还会更大?谢谢。
窦树华:感谢法制日报长期以来对于全国人大生态环境监督工作的支持。刚才,我说了去年的工作,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继续把依法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今年监督工作的重点,推动生态环境方面的法律制度有效实施,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护青山绿水、蓝天碧海。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开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并进行专题询问。还要开展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还将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和预工委联合听取财政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环资委还将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情况的调研。
今年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就是依法助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大家知道,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重新进行了修改,2018年1月1日实施。实施一年后,我们开展这部法的执法检查,就是要检查新修改的法律一年来实施情况如何,重点检查饮用水安全保障制度实施情况,还有水污染防治的标准、规划、监督管理制度实施的情况,以及重点流域、重点湖泊、重点区域治污的措施、法律责任落实的情况。现在这个方案正在拟定之中,计划今年的4—6月份开展检查,8月份常委会听取执法检查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坚决依法保护好良好生态环境这样一个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努力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刚才说的力度,按照现在我们方案的要求,常委会领导的要求,高规格、全覆盖,动真格、敢碰硬,强措施、求实效。按照栗战书委员长的要求,“要通过不断创新完善工作方式方法,使人大监督更有力度、更具权威”,我们计划从7个方面采取措施继续加大工作力度。
第一,探索试行第三方评估。为了增强执法检查的科学性、专业性,环资委已经委托了中国工程院进行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评估研究,提供评估研究报告,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提供有力的支撑。
第二,倾听民意,集中民智。继续采取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做法,召开五级人大代表、有关专家、基层的执法人员和企业代表座谈会,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实际,全面、准确、深入地了解法律实施的情况。
第三,继续开展法律基本知识的问卷调查。对检查组所到地方的政府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现场进行问卷调查,以此推动法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
第四,实地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查找突出问题,督促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有关企业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对典型问题要进行点名曝光。
第五,召开委托自查省份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一般就是四个组,由常委会领导同志带队,到8个省区市进行检查,其余的23个省区市委托省级人大常委会进行自查。过去的做法就是省人大常委会交一个书面报告。为了促进自查工作的深入,这次常委会领导要亲自主持召开23个自查省份人大常委会的座谈会,听取他们自查情况的报告,上下联动,推动省级人大常委会自查工作提质增效。
第六,监督工作与立法工作相结合。比如,现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推动长江保护法的立法工作。这次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特别要对长江流域的问题集中收集,听取意见,以此推动长江保护法的立法进程,增强监督实效。
第七,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大家知道执法检查的过程就是普及法律、宣传法律的过程,我们要组织新闻媒体对执法检查全过程深入报道,推动各级国家机关增强贯彻法律的自觉性、主动性,引导公众来履行法定的环保义务,从而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风尚,把建设美丽中国化成全民的自觉行动。
在此,欢迎各媒体积极参与人大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工作的报道,我们环资委机关的同志们一定给大家做好服务。谢谢。
责编:赵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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