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法院为99人追回案款 原告被告都送锦旗

2019-01-04 11:11:11来自:海外网评论全屏下载
西安一法院为99人追回案款 原告被告都送锦旗
2/5
2013年1月9日,郑某等99人分别与西安海粤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2014年1月,购房者收房时将房产的大修基金、契税、办理产权证费用、燃气报警费以及商品房差价交付开发商。但至今产权证未办理,也未将大修基金、契税等交给房管部门,也未安装燃气报警器。2017年2月,99名业主向莲湖区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西安海粤公司返还专项维修基金、房屋面积差价款及契税、产权证费用。同年6月,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99名业主的请求。

责编:侯兴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