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泾阳"反杀案"明日二审 律师将作无罪辩护

2018-12-10 14:58:47来源: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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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监控显示,李雷(黄圈)在伸手拿烟灰缸(红圈),对面是王浪(橙圈)。

12月10日,上游新闻记者(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从陕西咸阳王浪家属处获悉,这起发生于陕西泾阳的“反杀案”一审宣判后,王浪认为自己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提出上诉,该案将于12月11日上午在陕西省高院二审开庭,并进行庭审直播。

王浪的辩护律师王万琼、徐昕对上游新闻记者表示,王浪的行为是一种典型的正当防卫。

上游新闻今年9月30日独家披露了该案,2017年12月10日晚8时30分许,陕西省泾阳县一家酒吧内,李雷进入酒吧后从王浪身边经过时,认为王浪用眼睛瞪他,双方随后发生肢体冲突。双方在酒吧持酒瓶厮打,冲突持续5分钟。冲突中,22岁的王浪用酒瓶将28岁的李雷刺伤致死。今年6月28日,咸阳中院认定王浪犯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

上游新闻记者获得现场的监控视频显示,当晚双方发生冲突后,李雷曾将烟灰缸砸到王浪身上,此后又先后两次递给王浪两个酒瓶,自己也拿起一个酒瓶,二人继而厮打在一起。其间,李雷用手掐住王浪的脖子,王浪在之后用酒瓶击打李雷的头部和肩部,致瓶身破碎,李雷也随即倒地。

李雷倒地后一直抓着王浪的上衣,王浪手持破碎的啤酒瓶与李雷撕扯在一处,大约9秒后,李雷站了起来,左手捂着肚子走出酒吧。整个厮打的过程大约持续了5分钟。在监控视频中,李雷走出酒吧后蹲在门口,约一分钟后倒地,他在当晚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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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九年的判决书首页和尾页。

“案情虽然复杂,但我们仍将作无罪辩护。”王浪的辩护律师王万琼介绍,一审辩护律师曾提出,该案系因李雷无故挑衅、无休纠缠、耍蛮斗狠等行凶行为引发的,王浪是在其自身健康和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出于极端恐惧、愤怒而产生的激烈反击行为,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依法应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一审法院采纳了李雷引发该案、具有过错等意见,但认定王浪的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不属于防卫过当;王浪在被害人李雷倒地后,其故意伤害行为已经完成并既遂,不存在犯罪中止。

判决书显示,案发后,王浪明知有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拘捕行为,并供认其犯罪事实。王浪在案发后拨打120救助被害人李雷情况属实。结合该案的起因、王浪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悔罪态度等,咸阳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浪有期徒刑九年。

(上游新闻记者 杨锐)


责编:赵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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