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冤23载终获无罪 金哲宏:只要我活着就能说清这事

2018-11-30 17:40:18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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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院再审改判金哲宏无罪

后续国家赔偿将依法启动2016年蒙冤23年的陈满曾获赔275万元

2018年11月30日上午,吉林省高院对原审被告人金哲宏故意杀人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认定金哲宏故意杀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金哲宏无罪。该案后续的国家赔偿等工作将依法启动。

吉林省高院认为,本案缺乏能够锁定原审被告人金哲宏作案的相关证据,金哲宏的作案时间、作案工具和作案动机不能确认;被害人死亡时间不能确认;金哲宏有罪供述的真实性存疑;原判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形成完整链条,没有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也没有达到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定罪要求。

金哲宏案脉络

用摩托车搭载受害者 被警方锁定为凶手

金哲宏入狱23年坚持申诉

今年50岁的金哲宏有将近一半时间是在监狱中度过,他因为牵扯1995年的一桩杀人案而入狱23年。该案历时5年先后经历了3次一审、2次被发回重审,金哲宏4次被判故意杀人罪,并处死缓。

1995年9月10日17时许,吉林省吉林市永吉县双河镇20岁女子李某,在黑石村租乘金哲宏驾驶的摩托车前往双河镇后失踪。1995年9月29日8时许,村民在新立屯北吉沈铁路南侧树林内发现一具女尸。经永吉县公安局寻访、调查和亲友辨认,确认死者为李某。经鉴定,李某系右前额受外力打击,昏迷状态下吸入大量泥沙,阻塞气管、支气管,使气管强痉挛收缩引起窒息而死亡。因为有村民看到李某曾乘坐同镇人金哲宏驾驶的摩托车,时年27岁的金哲宏被警方锁定为凶手。当时,他是一家狗肉馆的小老板,兼做摩托车拉人生意。

吉林市中院于1996年11月、1998年8月、2000年5月三次认定,金哲宏用摩托车拉李某期间,起歹意,将其奸杀。故认定其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金哲宏三次上诉,吉林省高院两次发回重审,皆认为事实不清。最终在2000年8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服刑期间,金哲宏不断喊冤申诉。2018年5月,服刑23年的金哲宏收到吉林省高院的再审决定书。

5大无罪理由

吉林省高院采纳改判无罪的意见

本案是一起依据被告人个人有罪供述和证人证言定罪的典型案例,辩护律师李金星提供的刑事判决书显示,吉林省高院在判决中认定金哲宏杀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有5大理由:

第一,现有证据只能证明金哲宏曾与死者李某有过接触,但无法证明其实施了杀人行为。

第二,金哲宏的有罪供述不稳定,前后矛盾,且无其他证据佐证。金哲宏在侦查阶段共有21次供述,其中9次供认犯罪,12次否认犯罪。在审查起诉和侦查阶段,均否认杀人。关于作案时间、作案地点、作案方式等前后供述不一,在作案细节方面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不同供述,且均无其他证据佐证,故金哲宏的有罪供述不能成为定案依据。

第三,原审裁判认定金哲宏杀人动机事实不清。根据金哲宏的有罪供述,其与李某发生性关系,因李某认为他付的钱款过少欲告发,遂将李某杀害,并供述与李某发生关系时有性行为,但鉴定意见证实在死者下体分泌物中未检出精子。故金哲宏的杀人动机不清。

第四,被害人李某的死亡时间不清。证人证言证实,李某自1995年9月10日17时后失踪,9月29日发现尸体,中间间隔19天,法医也未能证实其具体死亡时间。现无法认定李某的死亡时间,更无从证明金哲宏是否具备作案时间。

第五,金哲宏加害被害人行为的事实不清。鉴定意见证实,李某右额受到外力打击,金哲宏曾供述用木棒打李某致其昏迷后将其抛于沟内,而其供述的杀人现场和抛尸现场均未提取到木棒。金哲宏曾供述,在掩埋李某时,抓李某的头部朝地上磕碰两下,但根据现场勘查笔录证实,李某尸体位于一河沟内,将头部朝地面磕碰两下,无法形成其头部伤情,故金哲宏加害被害人行为的事实不清。

判决书显示,吉林省检察院出庭检察员再审时提出,本案的客观证据和直接证据有限,间接证据无法形成链条,侦查机关在案发现场没有提取到金哲宏的指纹、足迹、毛发、精斑、作案凶器、穿着衣物等客观证据,现场勘查笔录、鉴定意见只能证明被害人被人杀害的事实和现场情况,不能证明金哲宏的杀人行为。

吉林省高院认为,金哲宏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机关提出依法改判,金哲宏及其辩护律师建议改判金哲宏无罪的意见,予以采纳。经审委会讨论决定,撤销原审判决,改判金哲宏无罪。

对话金哲宏

今天回家 赶回去为母亲上坟

法庭上捧着吉林省高院的刑事判决书,金哲宏几次痛哭失声。庭审结束后,在家人和代理律师李金星、袭祥栋等人的簇拥下,金哲宏拄着双拐缓步走出法院,看得出他的精神状态不错。“今天回家了”重获自由的金哲宏面对媒体记者大声地表示,他期盼的这一天,距离1995年10月11日自己被抓,已经过去了23年。金哲宏的儿子表示,父亲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赶回去先为奶奶上坟。

对于未来的生活 养好身体最重要

23年来坚持不懈地申诉,金哲宏百感交集,几次哽咽难语:“出事的时候,我就告诫自己:只要我活着,我就能说清这个事,我没有杀人。我今天就准备回永吉县老家,我要赶回去为我的母亲上坟。我的父亲参加过解放战争,参加过抗美援朝,我母亲病逝的时候就是因为我的这个事情,她走的时候没闭上眼(哽咽),我回去要在父母坟头拜祭,这是我目前最想做的事情。” 谈到对于未来生活的打算,金哲宏表示,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先养好身体。

律师呼吁建立快速平反申诉机制

“迟来的正义也是正义。”辩护律师李金星公司华商报记者,这是在被关押23年来,他第一次看到金哲宏脸上露出笑容。

据李金星回忆,今年5月9日,他在监狱会见金哲宏时,这个曾经英俊的退伍军人,在管教的陪同下拄着拐杖颤颤巍巍走到会见窗口,从衣服里掏出皱皱巴巴的再审决定书说:“我等了23年的这张纸,总算拿到了”。

“感谢吉林省高院,特别感谢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没有最高法的介入,我们的案子不会有这么快的结果。”对于金哲宏的无罪释放,李金星表示,作为律师心情特别激动。金哲宏的申诉成功,也给了其他正在申诉的当事人巨大希望,他想呼吁国家尽快建立冤假错案快速平反的申诉机制。据李金星透露,宣判无罪后,吉林省高院国家赔偿委员会的法官和金哲宏已经见了面,为下一步提起国家赔偿做好对接,但具体赔偿数额暂不便说。华商报记者注意到,2016年四川陈满蒙冤入狱23年被宣告无罪,陈满申请国家赔偿提出的索赔金额是966万,最终经与海南省高院协商达成赔偿协议,陈满获得国家赔偿金2753777.64元。

(华商报记者 燕然)


责编:赵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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