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关23年4次死缓,吉林金哲宏案改判无罪!当事人几度失声痛哭

2018-11-30 09:46:02来源:澎湃新闻
字号:

image.png

金哲宏家属和辩护律师在法院门口

入狱23年后,50岁的金哲宏终于获得了清白之身。

2018年11月30日上午,吉林省高院对原审被告人金哲宏故意杀人案进行再审宣判:认定金哲宏故意杀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撤销原审判决,判决金哲宏无罪。

金哲宏此前被认定为发生在1995年的一起命案的杀人凶手。从案发到2000年的5年中,该案经历了3次一审,2次发回重审,金哲宏4次被判处死缓。

2014年,澎湃新闻曾独家报道金哲宏故意杀人案,指出该案在作案动机、作案时间、作案地点、凶器等重大问题上存在诸多疑点。报道刊发当日,吉林高院即回应开展复查。

2018年3月26日,吉林高院决定再审该案。该院复查认为,原生效判决、裁定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

10月24日,该案在吉林高院再审开庭。金哲宏辩护律师介绍,出庭检察员与辩护律师观点一致,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当依法改判纠正。身体状况不佳的金哲宏坐着轮椅参与法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几度失声痛哭。

再审开庭一个月后,金哲宏终于等到了无罪的判决。

【金哲宏案历程】

1995年9月29日,被害人尸体在永吉县双河镇新立屯火车道附近被发现;

1995年10月11日,金哲宏被永吉县公安局收容审查;

1996年2月5日,金哲宏被永吉县检察院批捕;

1996年11月9日吉林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金哲宏死缓;

1997年12月,吉林省高院将此案发回重审,之后吉林市中院再次判处死缓。

1998年10月,吉林省高院第二次裁定发回重审。该案在吉林市中院第三次审理后,仍旧判处死缓。

2000年8月23日,吉林省高院在终审裁定中,维持了吉林市中院对金哲宏的死缓判决。

2014年7月29日,澎湃新闻对该案进行报道,同日吉林高院回应称,将对该案进行复查;

2018年3月,吉林高院决定另行组织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

2018年10月24日,该案在吉林高院再审开庭;

2018年11月30日,吉林高院再审宣判金哲宏无罪。

相关报道

四次被判死缓的金哲宏案再审开庭:我出来,必须得是清白的

10月24日,备受社会关注的金哲宏故意杀人一案再审,在吉林省高院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金哲宏现年50岁,入狱至今已23年。1995年9月,吉林省永吉县,20岁的少女李莹被发现遇害。不久后,当地人金哲宏被警方锁定为杀人嫌犯。经历3次一审、4次被判死缓、两次被发回重审,金哲宏最后被认定故意杀人罪。但他并不认罪,入狱后一直申诉喊冤。今年3月26日,吉林省高院对该案作出再审决定,再审决定书称:“本院经复查,认为原生效判决、裁定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

金哲宏曾是一名文艺青年。

5月9号,律师在监狱会见金哲宏。这个曾经英俊的退伍军人,在管教的陪同下拄着双拐颤颤巍巍走到会见窗口,从衣服里掏出揣的皱皱巴巴的再审决定书,“我等了23年的这张纸,总算拿到了”。24日的庭审持续了一上午,庭审结束后,辩护律师袭祥栋告诉北青深一度检辩一致,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当依法改判纠正。该案将择日宣判。

辩护律师:希望金哲宏早日出来,他身体不好

11月30日上午9时,距离吉林高院再审宣判前20分钟,金哲宏的辩护律师李金星接受了澎湃新闻的采访。他表示自己非常希望金哲宏早日出来,“我曾跟院方说过希望他不要死在牢里,他的身体已经非常不好了。”李金星说。李金星希望社会能多关注仍处在深渊的无辜的群体。


责编:张莎莎

  • 路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