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法》出台 华侨华人点赞:规范行业 保障权益

2018-09-17 05:03:43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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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下称“《电子商务法》”)正式出台,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法律明确将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纳入《电子商务法》管辖范围内,其经营行为受该法约束。

近年来,越来越多海外华侨华人抓住中国电商发展机遇,发挥自身优势,助力跨境电商发展;与此同时,华侨华人作为海外“中国淘”大军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享受着中国电商发展带来的便利。

新出台的《电子商务法》将如何影响华侨华人跨境电商经营者?又将如何维护热衷“中国淘”的华人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呢?

各方关注 开创先河

吉尔吉斯斯坦侨商李全军目前正与中国电商平台合作,在吉当地推进跨境电商公众海外仓的建设与发展。作为华侨华人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他密切关注着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动向。李全军坦言,此次《电子商务法》的出台让他十分欣喜。

《电子商务法》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这其中也包括跨境电商。同时,跨境电商经营者应当如实报税,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作为海外华侨华人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中国淘”的一员,巴西华商田宾关注到了《电子商务法》为保护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所作出的相关规定。针对消费者在跨境电商购物中遇到的包括虚假宣传、售卖假货及恶意刷好评返现、购买水军刷好评等问题,《电子商务法》都提出了相应的惩戒措施,同时明确了经营者对快递物流的责任。

此外,《电子商务法》还明确提出,国家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建立健全适应跨境电商特点的海关、税收等管理制度,同时支持小微企业从事跨境电子商务。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吕友臣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电子商务法》在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方面做了很多原则性的规定,开创了中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先河,同时也对世界范围内的电子商务立法具有示范意义。

问题犹在 应时而出

据最新发布的《中国电子商务发展报告》统计数据,2017年中国海关验放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额为902.4亿元,同比增长80.6%。据了解,近3年中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额年均增长率在50%以上,预计今年将达到8.8万亿,海淘用户规模将达到7400万人次。以中国大型电商平台“天猫”为例,自2017年天猫启动“天猫出海”项目以来,其服务范围已覆盖海外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1亿海外华侨华人。

海外华商作为拥有住在国本土资源,又熟悉中国国情的群体,参与跨境电商具有独特优势。2017年6月,“华侨华人跨境电商合作联盟”在北京成立,这一联盟有效整合了海外华商和中国电商优势,推动产业链齐全的国际贸易网络的形成。

“近3年,跨境电商业务在吉尔吉斯斯坦取得了长足发展,这其中蕴藏着无限商机。”李全军介绍道。然而,初创的跨境电商业务由于制度建设不规范、商家诚信缺失,给经营者带来困扰。李全军所在的中吉经贸合作促进会就曾接到吉国电商经营者的投诉,称他们从中国订购的商品存在着货实不符,售后咨询却查无所踪的问题,中国经营者也曾反映在吉国某电商平台上付款后迟至一个多月都未收到货的问题。

“从这个意义上说,《电子商务法》的颁布很及时。它对电商的行业规则、商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与义务等方面都作了规定,是电商行业法制建设的一个里程碑。”李全军说。

据田宾介绍,在巴西,目前通过电商平台购买中国商品成交数量日增,可贸易额却始终不大。这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巴西华侨华人、当地网民对长距离物流与售后的繁冗环节尚存疑虑,导致消费者在利用跨境电商选购高价商品时始终望而却步。当地华人甚至不惜采取托亲戚朋友在中国电商平台购买后再寄送的原始方式。

《电子商务法》的出台能有效解决华商在从事跨境电商经营时的实际困难,也打消了华侨华人“中国淘”时的顾虑,可谓是“应时而出”“应运而生”。

规范行业 保障权益

部分人认为《电子商务法》的出台不利于电子商务,尤其是个体经营者的发展。对此,吕友臣表达了不同的观点,“只要华侨华人电商经营者在《电子商务法》范围内合法合规经营,是不会有影响的,只是更多了一份义务和责任”。

李全军也认为,商家要想获得电商平台的准入许可,就必须依法从商经营,这不仅能改变以往无序的行业状态,更能有效服务中国商品“走出去”,在“诚信为先”的旗帜下,更多合法合规经营的华商将加入进来,助力跨境电商行业蓬勃发展。

针对占跨境电商业务量大头的出口业务,吕友臣认为,海外华侨华人通过中国境内电商平台及经营者购买中国商品,这是纳入新出台的《电子商务法》之内的。由此,田宾看到了中国《电子商务法》给巴西消费者“中国淘”注入的信心。通过对平台及经营者在商品质量、订购流程、付款方式、物流选择等方面权责的明确与规范,《电子商务法》将切实维护华侨华人消费者的权益,“中国淘”自然也会更舒心。

“有法可依之后就要违法必究,我觉得下一步还需要明确执法主体的权责划分,是应该由人民法院下设的经济法庭受理电商案件还是成立专门的‘电商法庭’?” 李全军关心《电子商务法》未来如何有效落地执行,并提出了自己的期许。

吕友臣更期待电子商务立法进一步解决海关、税务、外汇等跨境电商在行政监管上面临的具体问题,比如“如何确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商品的性质,是货物还是个人物品;如何设定通关模式;如何办理出口退税;如何办理外汇进出境”,在立法层面明确这些监管环节,是未来完善立法要着力的地方。

田宾也表达对立法层面解决相关具体问题的关切,“税务方面法律法规的明确,物流速率的进一步规范,能让海外消费者拥有更快捷、高效的购物体验”,这是海外华侨华人对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立法的共同期待。(杨宁 贺文翰 吴虚怀)

原标题:《电子商务法》出台 华侨华人很关心(侨界关注)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8年09月17日   第 06 版)

责编:侯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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