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眼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任务对宪法作出适当修改,是时代必然、实践必要、法治必需。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首要的是坚持依宪治国。回顾我国宪法制度发展历程,我们愈加感到,我国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同党和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紧密相连。伴随新中国建设、改革,我国宪法有着自身的发展逻辑,呈现出一个规律——宪法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
进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对修改宪法提出迫切要求。自2004年宪法修改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又有了许多重要发展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形成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由宪法及时确认党和人民创造的来之不易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以更好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是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
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将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作为国家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为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推动反腐败斗争夺取压倒性胜利……这是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和人民意愿的重大决策。
根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任务对宪法作出适当修改,符合宪法发展规律,符合时代发展和实践需要,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奠定宪法基础,为中国“强起来”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责编:王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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