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网3月12日电 3月12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王胜明、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吴恒、环资委委员吕彩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超英、副主任许安标就“人大立法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光明日报记者提问:我国文化方面的法律数量一直较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块短板。这两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了文化立法的步伐,通过了电影产业促进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还有公共图书馆法等多文化类的法律,请介绍一下相关情况。未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文化立法上相有哪些新动作,思路是什么?
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吴恒表示,很高兴这位记者对我们国家文化立法的关注,从你的提问也看得出你对我们国家文化立法的情况也是了如指掌的。十八大以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文化立法工作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和速度推进,正像你所说的一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之前,我们现行的法律体系中作为文化领域的法律件俗称“三部半”,所谓“三部办”,就是我们有《文物保护法》、《著作权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因为《档案法》有些人不以为它是属于文化领域的,所以我们说是“三部半”。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这方面加大了力度,先后审议通过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电影产业促进法》、《公共图书馆法》,假如不算那半部的话,这五年就翻了一番。
吴恒说:“在这五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还修改了《文物保护法》和《档案法》,都是局部的。当然也顺便说一句,十二届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为此也做了大量的工作。说到文化领域的立法,如这位记者所言,我们确实有很大的难度,因为文化立法不仅涉及政府的责任、涉及公民的权益,还涉及社会、机构以及公民等方方面面。大家都知道,文化不仅仅有行为彰显的属性,还有教化、引领社会进步,在全社会弘扬和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独特属性。在网络时代,在我们国家坚持对外开放的总体格局中,中外文化交融,各种特质的文化在社会中的表现使得我们对我国文化发展与引领,包括对涉及受众最广泛的公共文化服务进行顶层设计,确实非常必要,但也需要研究很多的问题,也有不少的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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