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在人民大会堂一楼新闻发布厅举行记者会,邀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法案组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法案组副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就“宪法修正案”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沈春耀
今天(11日)上午,大会主席团根据各代表团审议的情况,决定提请本次大会表决。今天(11日)下午的情况各位朋友们都已经见证和报道了,也是非常严格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首先产生了35位总监票人、监票人。无记名投票方式,即每一个代表都有一张宪法修正案表决票,可以投赞成,也可以投反对,也可以投弃权,严格依法按程序。宪法修正案经表决,获得高票通过。我作为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同时我也是大会秘书处的工作人员,感到特别的欣慰和特别的高兴。
这次宪法修改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在总体保持宪法的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刚刚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共有21条,主要内容有几个方面:一是确立了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实现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二是调整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方面的内容。三是完善全面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方面的内容。四是调整充实我国革命和建设发展历程的内容。五是调整完善了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和民族关系方面的内容。六是调整完善和平外交政策方面的内容,对外工作方面的大政方针。我看有不少国外的朋友们,中国在这次修宪中明确地讲到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七是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有关内容。八是增加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内容。九是修改完善国家主席任职任期方面的规定。十是在宪法中增加有关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权方面的内容。十一是适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完善了这方面的制度,也就是增加与监察委员会有关的规定,这方面的规定在修正案中还比较多,首先增加了一节,同时在另外十个条款的11处作了相应的修改。
最后一个方面,修改完善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我们相信,宪法修正案的通过,必将有力地推动和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有力地推动和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我在前面简要介绍一下这个情况。
责编:朱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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