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国资国企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资国企改革,将国资国企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投入了大量的政府资源,形成了良好的改革氛围。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国资国企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一是制定了国有企业改革“1+N”政策体系,为深化改革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推进了系统性的改革实践与试点。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企业分类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加强党的领导等一系列改革任务都在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积极推进;三是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实施“三供一业”移交社会、企业瘦身健体、重组整合、去“僵尸企业”、去产能等重大举措,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四是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健全,中央企业集团及各级子企业基本完成公司制改革,绝大部分中央企业都建立和规范了董事会。
三、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国资国企改革虽然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改革任务尚未完成,在新时代,我们要坚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继续发展壮大国有经济。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可以说,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必须达成国有资本从整体上比改革前实力更强、质量更优、规模更大的目标。
同时,我们还要通过国有企业改革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从而发展国有经济。具体来说,一是要将“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放在改革的重要位置;二是要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突破口,促进企业经营机制转变,激发企业活力;三是要以资本回报和效率提升为考核导向,引导企业和资本更多向强、优的方向发展。
作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 袁东明
责编:吴正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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