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政法机关办了哪些“暖心事儿”?

2018-01-22 13:30:47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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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2017年,在法治中国建设的铿锵步履中,政法机关办的这些事儿是否也曾让你心中一暖?

  这些案件,折射公平正义的脚步

  2017年2月17日上午,内蒙古农民王力军终于等来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无罪判决。不到一年前,他因无证收购玉米,被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

  就在该案原审判决到再审改判期间,运行十余年的个人收粮必须办证的规定被修改,农民等个人主体仅因无证收粮就构成违法犯罪的情况成为历史。

  2017年2月17日,王力军(中)在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听取判决结果,法院改判王力军无罪。   新华社发

  “希望以后司法机关今后处理类似案件时,都能像这样充分尊重刑法的谦抑性原则。”王力军的辩护律师由衷地说。

  从王力军案再审改判,到“于欢故意伤害案”引发的社会大讨论,一起起案件折射出法治中国建设稳步前行。

  5月27日,备受关注的于欢案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开庭前一天,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布本案中处警民警的调查结果,指出民警存在对案发中心现场未能有效控制、对现场双方人员未能分开隔离等处警不够规范问题。根据审查结果,相关责任人被处以行政记过、党内警告等处分。

  山东省高院以故意伤害罪改判于欢有期徒刑五年。   新华社发(韩国健摄)

  从二审开庭到宣判,山东高院通过微博进行了全程直播,大量庭审细节、案件关键信息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清晰呈现在人们面前,恰如一场“全民法治公开课”。

  2017年10月13日,“百名红通”1号人员杨秀珠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一审宣判。  新华社发

  “百名红通”1号人员杨秀珠案一审宣判、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正在成为现实。

责编:吴正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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