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方健(左)在法庭上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一位负责人说,每逢疑难复杂案件,第一时间就会想到他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云集了一大批检察业务“高手”,比如,公诉二处的三级高级检察官方健。
从事检察工作20多年,方健一直奋战在办案第一线:在办理马某、张某合同诈骗案过程中,受害群众200余人聚集到市检察院门前信访,方健用真心换来真心,为该案办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打下基础;在办理广东省专项基金第一大案薛某某贪污案时,他抽丝剥茧,成功将自始至终“零口供”的薛某某绳之以法……
“每逢疑难复杂案件,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他。”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负责人说。
A 一场200多名群众的来访
2013年秋,周二,工作日。这天,广州市人民检察院门口人声鼎沸——200多名群众聚集在门口,拉着横幅、喊着口号,表达诉求。
原来,他们是马某、张某合同诈骗案中的受害人。马某、张某与受害人从2006年就存在长期的借贷关系,借款还款具有连续性和交叉性,为案件侦查带来了极大障碍。与此同时,马某开发的楼盘涉及违法行为无法交楼,受害群众开始聚集到各有关部门上访、信访,导致事态进一步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作为案件的公诉人,方健迎难而上。
被害群众中的多名代表被方健请进了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会议室。方健带着工作人员表态,将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当时,我就跟同事们说,我们今天就耐心地听人家讲”。
这些被害群众从下午2时半开始,逐一发言。能回复的部分,方健现场予以回复,不能现场回复的问题,他认真倾听,做好记录……
被害人代表讲完,已是晚上7时半。一名被害人在电梯里,主动向送别的方健坦言“今天舒服多了”。
“首先,他们的事需要一个情绪的宣泄口。作为办案人员,我们如果不当好聆听者,群众的意见可能会越来越大,最后一发不可收拾”。
方健甚至还对这些被害群众作出承诺:“随时可来,随时可见。”不仅如此,他留下了自己的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多次主动约被害人代表在检察院里座谈。这些坦诚的方式,用真心换得真心,建立了检察院与被害群众代表定期联系的方式和渠道,充分尊重了被害群众。
“案件时间跨度太久,前期的侦查取证工作难度非常大。”方健回忆。方健从审查起诉到出庭公诉,每一步、每个环节,都严格把关。他步步为营、抽丝剥茧,在众多的账册材料中,找到了关键性书面证据,证明被告人根本无能力履行合同,具有诈骗的直接故意;他连续往返于公安、审计、金融等部门,深入跟踪调查涉案资金流向、用途,为赃款追缴工作奠定了基础。
方健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耐心的疏导,得到了被害群众代表的理解和认可,承诺不再进行大规模群体性上访,并积极配合出庭作证。
开庭当日,扎实的证据材料令被告人和辩护律师基本无力辩驳。最终方健的公诉意见得到了法院的认同,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11年有期徒刑。
由于在办理这类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经验,近年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大型涉众型经济案件基本都交由方健处理。如鑫达银业集资诈骗案、澳门梦幻集资诈骗案等案件,方健都凭着娴熟的法律功底和一腔热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方健笑称,这是他处理这类案件的一个“初心”。在他看来,处理这类案件,办案人员要保持四种心态:不要把上访人当刁民、不要把上访人当愚民、不要害怕见上访人,另外还要努力用行动回应上访人的诉求。
“我经常对来访的群众说,我是打开门办案的,我所做的每一件事会让你们看到。我能够做到的,会把结果给你们,我做不到的,会把努力的过程给你们看”。
责编:吴正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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