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四种形态,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也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历史经验。
惩治不是目的,用纪律管住权力,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这才是对党员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及各级纪检机关把纪律挺在前面,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管,抓早抓小,在干部思想动摇、行为逾矩的最初阶段,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止干部进一步滑向腐败深渊。
——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查办案件改为纪律审查、案件室规范为纪检监察室、案件线索改称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制定涉嫌违法犯罪党员纪律处分意见,在狱中服刑的1.8万名“党员”均被依规依纪开除党籍。
——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约18万起,处理24.4万人。
——2015年,纪检机关共谈话函询5.4万件次;2016年,上升到14.1万件次;2017年仅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就谈话函询11万件次,比去年同期增长162%。
一组数字背后,折射的是执纪理念的转变,更有组织对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对干部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红脸出汗,防止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情况出现。
5年来,纪检监察机关的执纪理念和执纪方式发生了深刻转变,把纪律挺在前面,以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广大党员干部也树立了更加牢固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感受到了组织的关心关爱,增加了对组织的信任和沟通,全党纪律建设提升到一个新高度。
责编:吴正丹、丁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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