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将向京津冀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2017-09-12 01:17:00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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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务院印发意见 鼓励山西省与京津冀地区探索跨区域共建园区的投资开发和运营模式 《意见》指出,要将山西省建设成为创新创业活力充分释放、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不断增强、新旧动能转换成效显著的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示范区。

资料图:山西榆社县郝北镇光伏农业综合利用项目。宋立超 摄

国务院印发意见 鼓励山西省与京津冀地区探索跨区域共建园区的投资开发和运营模式

山西将向京津冀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

《意见》指出,要将山西省建设成为创新创业活力充分释放、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不断增强、新旧动能转换成效显著的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示范区。

《意见》提出,打造一批具有多式联运功能的大型综合物流基地。支持太原、大同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有序推进太原至绥德、保定至忻州、大同至集宁、运城至三门峡等铁路前期工作。中央预算内投资、车辆购置税资金、民航发展基金等对符合条件的山西省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予以支持。将山西省列入普通公路重载交通建设试点。支持山西(阳泉)智能物联网应用基地试点建设。推动大同、运城、五台山机场航空口岸开放,加快太原、大同、临汾无水港建设。积极支持山西省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等成熟改革试点经验。

《意见》提出,支持山西省与京津冀地区建立合作机制,实现联动发展。构筑京津冀生态屏障,完善区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对山西省符合条件的生态环保项目予以支持。增加山西省向京津冀地区的清洁能源供应。支持山西省参与京津冀电力市场化交易。支持京津冀等地企业与山西省电力企业开展合作,扩大电力外送规模。鼓励山西省与京津冀地区探索跨区域共建园区的投资开发和运营管理模式。加强山西省与京津冀地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鼓励北京、天津两地高水平大学以委托管理、联合办学等方式加强与山西省高校合作。《意见》要求,山西省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

本组文/综合新华社、中国政府网

任务

构建联接“一带一路”大通道

《意见》明确了六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打造能源革命排头兵,推动能源供给和能源消费革命,实施产业转型升级行动,建立新兴产业培育扶持机制。

二是促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培育打造创新创业平台,统筹推进开发区创新发展,实施人才强省战略。

三是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振兴计划,更大程度更广范围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四是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增强内生发展动力。统一规范各类审批、监管、服务事项,创新财政金融支持转型升级方式,改革完善土地管理制度。

五是深度融入国家重大战略,拓展转型升级新空间。构建联接“一带一路”大通道,积极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

六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山西。加强资源开发地区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责编:海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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