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松阳一审判决一起特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8000多万条信息遭侵犯

2017-09-08 22:02:20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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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浙江省松阳县法院8日发布消息称,该院日前一审判决一起特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被侵犯的公民个人信息达8000余万条。公安民警随后锁定了在网上大肆出售个人信息的廖某斌及其犯罪团伙王某泉、程某龙、陈某亮、王某辉、杜某和何某耀。

新华社杭州9月8日电(记者陈晓波)浙江省松阳县法院8日发布消息称,该院日前一审判决一起特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被侵犯的公民个人信息达8000余万条。

2016年上半年,松阳县公安局破获了多起以“猜猜我是谁”方式冒充单位领导实施诈骗的案件,现场缴获用于实施诈骗的个人信息16.7万条。

面对如此海量、精准、详细的个人信息,当地警方意识到案件背后或藏着另一犯罪团伙,遂再次成立专案组彻查。

公安民警随后锁定了在网上大肆出售个人信息的廖某斌及其犯罪团伙王某泉、程某龙、陈某亮、王某辉、杜某和何某耀。

2016年10月,公安远赴江西、福建、内蒙古等地先后将这些犯罪嫌疑人抓获,并当场查获各类公民个人信息2亿余条、银行卡200余套。

公安民警经查发现,用于违法犯罪的数据源由王某辉提供。据悉,王某辉于2016年2月入侵某医疗服务信息系统,将该系统数据库内的部分公民个人信息导出,并进行贩卖。

此外,犯罪嫌疑人库某(另案处理)于2016年9月侵入某网站,窃取了数个高级管理员的账号和密码,随后将其中一个账号和密码转卖给陈某亮。陈某亮下载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后,又将该数据以及账号和密码贩卖给了台湾等地的诈骗团伙。

经松阳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辉、程某龙、廖某斌、杜某、王某泉、陈某亮、何某耀以搜索、交换、购买等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条数分别在2058万条、2390万条、1595万条、1570万条、240万条、57万条、9万条以上,均达到五万条以上,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陈某亮伙同他人通过欺骗等方式获得并非法持有他人的信用卡193张,数量巨大。

综合个犯罪情节,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妨碍信用卡管理罪一审判处陈某亮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王某辉、陈某龙、廖某斌、杜某和王某泉有期徒刑五年到三年四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四十万到六万元不等;以同罪判处何某耀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责编:海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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