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名师”性侵17岁女生被诉 海淀法院已受理

2017-07-21 02:52:00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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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今年年初,一则“北京‘名师’性侵17岁女生”的报道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检方认为,被告人邹某以胁迫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邹某以胁迫方法强制猥亵罪他人,其行为应当以强制猥亵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北京晨报讯(记者 黄晓宇)今年年初,一则“北京‘名师’性侵17岁女生”的报道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2015年,海淀某中学高二学生王某的家长雇佣邹某为王某辅导功课。岂料在近一年的时间内,邹某多次对王某进行强奸、猥亵,家长看到摄像头拍到的“禽兽行为”后报警。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检方以强奸罪、强制猥亵罪对邹某提起公诉,海淀法院已受理了该案。

据检方指控,2015年9月至2016年8月期间,被告人邹某为被害人王某就读某中学的数学任课老师。2016年9月,邹某辞职,任北京一所著名中学临时代课老师。2015年10月至案发前,邹某受雇为王某的家教老师。2016年3月至案发时,被告人邹某在其家中、被害人王某家中,先后四次强行与王某发生性关系,并多次强行亲吻、抚摸王某,对王某进行猥亵。

检方认为,被告人邹某以胁迫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邹某以胁迫方法强制猥亵罪他人,其行为应当以强制猥亵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邹某一人犯多罪,应当对其以强奸罪、强制猥亵罪数罪并罚。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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