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近九成网友赞成“立法保障见危施救”

2017-06-17 11:22:15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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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今年4月,河南驻马店一女子在斑马线上被出租车撞飞,司机逃逸。在调查中,59%的网友表示见危施救应属于“个人意愿”;41%的网友表示是“应尽的社会责任”。网友“愿天下太平盛世”表示:“不赞成立法惩罚见死不救之人,目前要做的是保护见义勇为之人,让人们做好事不再伤心又流泪。

原标题:近九成网友赞成“立法保障见危施救”

今年4月,河南驻马店一女子在斑马线上被出租车撞飞,司机逃逸。目击者称当时多人报警,但无人敢移动女子。62秒后,一辆SUV再次碾压致女子死亡。

一条生命就这样逝去,谁该对此负责?如果你在现场,会不会施救?工人日报头条号针对“见死不救”的话题进行了调查。

如果你在现场,你会怎样做?在超过1500人参与的投票调查中,45%的网友表示会“报警等待”;24%的网友表示会“视情况而定”;21%的网友表示会“施救”;仅有10%的网友表示会“走开”。

在河南驻马店女子被撞身亡事件中,众人不上前施救的心态是什么?近7成网友表示是“怕引来麻烦,出于自保”;25%的网友认为是“不知道该如何施救”;6%的网友认为是“无人上前,从众心理”。

在调查中,59%的网友表示见危施救应属于“个人意愿”;41%的网友表示是“应尽的社会责任”。

是否赞成立法惩罚见死不救?75%的网友投出了反对票,认为“见死不救只是道德问题”;25%的网友投赞成票,认为“法律应该挺身而出”。

网友“愿天下太平盛世”表示:“不赞成立法惩罚见死不救之人,目前要做的是保护见义勇为之人,让人们做好事不再伤心又流泪。”网友“笑看落花”表示:“没必要惩罚见死不救,但是要严惩碰瓷者,同时更改举证方式,这样见死不救自然迎刃而解。”

怎样才能敦促民众做到见危施救?近9成网友表示应“通过立法鼓励和保障救助者”;剩下的网友投票分别是“向公众提供更多救助知识”和“通过立法惩罚见死不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一针对善意救助者的责任豁免规则,被称作“好人法”。

“好人法”的出台能否消除救人顾虑?49%的网友表示“不好说,立法尚需完善”;30%的网友表示“不能打消顾虑,仍然可能摊上麻烦”;21%的网友表示“能,见义勇为现象会增多”。

更多的网友表示应该对见危施救中讹人的行为进行严惩。网友“吴永亮”就认为:“应先针对恶意讹人的行为立法进行严惩,这样就不会存在见死不救了。”网友“热情的沙漠”也表示:“目前对讹诈的惩罚太轻,几乎只是教育批评而已。讹诈几乎没有成本,能讹上就讹上,讹诈不成也没啥损失。”

网友“fhkbvn”的观点在调查中有一定代表性:“首先要做的不是惩罚见死不救,而是要保证救人的人无事。”(记者 贺少成)

责编:海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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