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7日)8时32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于欢故意伤害上诉案。2016年4月,山东源大工贸负责人苏银霞及其子于欢,被11名催债人限制人身自由并受到侮辱。于欢刺伤4人,其中1人死亡。于欢一审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
今日(27日)8时20分左右,旁听人员进入法庭。参加今天旁听的有当事人近亲属、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代表等。检察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入庭。书记员宣读法庭规则。
8时34分左右,审判长宣布: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现在开庭。
【上诉人于欢陈述上诉理由】于欢:一审时并没有认定我们家借款是借吴学占的,并不是赵荣荣的,我们口头约定10%,但他们是属于放高利贷行为,一审时并没有对民警不作为进行认定。吴学占等涉黑的问题一审也没有审查。
责编:吴正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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