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医保、政府和补充保险兜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障

2017-05-17 22:08:00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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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字幕】5月17日,国家卫计委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卫计委财务司副司长刘魁表示,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医疗兜底保障机制,是健康扶贫的重点任务之一。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医疗兜底保障机制,是健康扶贫的重点任务之一。

卫计委:医保、政府和补充保险兜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障

【字幕】5月17日,国家卫计委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卫计委财务司副司长刘魁表示,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医疗兜底保障机制,是健康扶贫的重点任务之一。一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健康扶贫工作会议要求,结合实际积极探索,通过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健康扶贫补充保险等保障措施,加强综合保障,切实减轻了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

【同期】国家卫计委财务司副司长 刘魁

健康扶贫工程是国家脱贫攻坚战明确的七大行动之一,是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大举措,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

一年多来,卫生计生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期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要求,围绕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健康扶贫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工作推进力度不断加大,取得明显成效。

今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回应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因病致贫返贫是一个亟待高度重视、协同解决的难题”时,指出,因病返贫、因病致贫是扶贫硬骨头的主攻方向,这个事情是一个长期化的、不随着2020年我们宣布消灭绝对贫困以后就会消失的。总书记的话,深刻阐明了健康扶贫对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意义,也说明了健康扶贫工程任务的艰巨。

各地卫生计生系统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在健康扶贫工作实践中积极探索,形成了不少好的做法和经验。为搭建交流学习平台,加快推进全国健康扶贫工作进展,我委将陆续组织系列健康扶贫专题新闻发布会。今天是第一场,将重点介绍地方在农村贫困人口医疗兜底保障机制方面的探索和经验。

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医疗兜底保障机制,是健康扶贫的重点任务之一。在去年全国健康扶贫工作会议上,我委明确指出,要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项医保制度全覆盖,倾斜新农合、大病保险医保政策,加大商业健康保险和临时救助对健康扶贫的支持力度,实行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的健康扶贫政策,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一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健康扶贫工作会议要求,结合实际积极探索,通过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健康扶贫补充保险等保障措施,加强综合保障,切实减轻了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

罹患大病的医疗费用支出是导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原因。大病兜底保障是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的主要方面。各地以健全大病兜底保障机制为重点,形成了不少好的做法,总结起来,主要有三种:一是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兜底。比如,四川省从中央和省级财政基本医保新增补助资金中,按照农村参保人数和人均10元的标准,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新农合)基金中专门设立专项经费,在严格控制目录外费用的基础上,对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治疗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报销,2016年四川省贫困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3%。二是政府直接兜底。比如,安徽省在倾斜基本医保政策的基础上,设定“351”兜底保障线,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市域、省域内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累计自付费用分别不超过0.3万元、0.5万元和1万元,剩余合规医药费用全部由政府兜底,安徽省2016年贫困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5%。

三是建立补充保险兜底。比如,江西省在倾斜基本医保政策的基础上,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农村贫困人口购买每人每年90元的健康扶贫补充保险,目录内住院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后,剩余部分由健康扶贫补充保险再补偿90%。以该省率先实施健康扶贫补充保险的赣州市为例,2016年,农村贫困人口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比如湖北省红安县政府投入2276.5万元为全县健康扶贫对象购买补充保险,住院治疗费用在新农合政策报销后,报销比例未达到90%的,差额部分由保险公司赔付;健康扶贫对象当年住院自付费用累计超过5000元,超过部分由保险公司赔付。

记者旦增桑周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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