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年查处发票违法企业千余户

2017-04-21 04:21:53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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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报南宁4月20日电记者马艳 通讯员谢宁 陈巧 今天,广西壮族自治区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协调小组成员中的5家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国税局、自治区地税局、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广西2016年打击整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情况,曝光10个发票违法犯罪典型案件。

本报南宁4月20日电记者马艳 通讯员谢宁 陈巧 今天,广西壮族自治区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协调小组成员中的5家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国税局、自治区地税局、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广西2016年打击整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情况,曝光10个发票违法犯罪典型案件。截至2016年11月底,广西国税部门共立案查处发票违法企业1082户,涉案金额21.39亿元。

截至2016年11月底,广西国税部门共立案查处发票违法企业1082户,涉及非法发票1.32万份,涉及金额21.39亿元,查补入库税款、滞纳金、罚款合计11503.44万元。公安机关立案5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2名,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件14件;检察机关已起诉案件8件,起诉犯罪嫌疑人17人;审判机关已判决案件5件,9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配合通信管理部门治理发票违法短信息235.67万条、关停手机号码10980个,治理短信群发器24台;缴获各类发票101.84万份;发动发票教育宣传478次,曝光案例55件。

据了解,当前发票违法案件多发主要有几个原因:一是一些单位和个人出于财务报销、平衡收支、逃避纳税、贪污贿赂等目的,形成了一个使用虚假发票的“买方市场”,为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现实的土壤和环境;二是现行会计法、税收征管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有关发票管理、财务记账凭证、银行转账支付等方面的制度规定不能完全适应当前遏制和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需要;三是社会公众对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抵制虚假发票的意识有待增强,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仍需努力建设;四是当前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呈现出跨区域、专业化、高科技等趋势,利益链条延长、产业链条专业化运作、发票违法信息传播渠道多、假发票几近以假乱真等新特点、新情况,使防范和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

■ 背景

2016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税局与公安、地税、通信管理局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围绕制假售假、非法代开虚开、购买使用虚假发票以及传播发票违法信息等环节,实施综合治理;对房地产、建筑安装、药品与医疗器械、商业批发与零售、电信、交通运输等发票违法问题高发、频发行业开展发票使用情况重点检查,并将“办公用品”发票等作为税务稽查的重点内容之一;集中力量查办发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持续曝光发票违法典型案件,向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宣传正确使用发票知识,有力打击了发票违法行为,提高了发票法规遵从度,促进了税收秩序好转。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税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李文涛表示,税务机关作为发票主管部门,将深入推进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2017年,自治区国税局将按照打击与建设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进一步加强与广西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合作。加强对制售假发票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查处整治;重点对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集中的行业发票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大力整治发票“买方市场”;做好对生产、销售非法短信群发器等设备的整治工作,切断发票违法信息传播途径。

责编:海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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