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冀渗坑排污并非个案 治理索赔困难重重

2017-04-21 01:27:00来源: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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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据统计,光是在环保诉讼案件中,涉及到“渗坑”这个关键词的判决,在我国20多个省份都有出现,大部分都与水污染有关。关于天津静海区西翟庄镇家庄村的渗坑,据天津市环保局2013年摸底排查情况,静海区有18个类似渗坑,多为废酸倾倒或偷排、污水直排所致。

津冀渗坑排污并非个案治理索赔困难重重

图为“两江环保”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航拍图片。网络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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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 禾

由重庆两江志愿服务发展中心发布的“华北地区发现17万平方米超级工业污水渗坑”图文引发公众关注。环保部和天津市政府联合调查组表示,现场检查时,渗坑废水治理设备正在安装调试。

渗坑污染对公众来说并不陌生,2014年内蒙古腾格里沙漠腹地出现排污渗坑,2013年中华环保联合会等对廊坊市部分地区非法小电镀企业渗坑排污进行联合调查……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说,河北、山东等地都出现了一些渗坑、渗井的排放企业。

据统计,光是在环保诉讼案件中,涉及到“渗坑”这个关键词的判决,在我国20多个省份都有出现,大部分都与水污染有关。类似的渗坑污染事件并非只发生在河北和天津,这次被环保组织揭开的仅“冰山一角”。

一些小企业在偏远地方找个坑,把未经处理的污水往里一排,通过下渗和蒸发来“解决”污染问题,对环境造成巨大危害,而且治理难度大,治理成本很高。

就像河北廊坊市大城县政府回应的,政府在2014年分别选定两家公司来治理,其中靠近砖厂渗坑水质经当年4—7月第一次治理,一度达到合同要求标准:pH值6—9之间,没有异味等,县环保局监测站验收判定是合格的,但在8月水质就出现反弹,2015年11月做了第二次治理,2016年9月又出现反弹,镇政府要求治理公司继续治理,但这家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执行。

化肥厂附近的渗坑,2014年第一次治理就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从2014年到2016年,南赵扶镇又分两次跟治理公司签了补充合同,但这家公司都没有达到治理要求。2016年9月,镇政府起诉这家公司,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治理公司赔偿镇政府经济损失。

关于天津静海区西翟庄镇家庄村的渗坑,据天津市环保局2013年摸底排查情况,静海区有18个类似渗坑,多为废酸倾倒或偷排、污水直排所致。自2014年起,静海区政府开展渗坑废水重点整治工作,已治理完成14个渗坑。目前正在对剩余4个渗坑进行深度治理。

大城县政府表示,他们在去年底已将被报道的两个渗坑治理工程列入到今年重点工程当中,预算是3848万元。天津静海区先后投入6亿元,治理渗坑18个。佟家庄渗坑治理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但去年该渗坑污染出现反复。去年7月,静海区政府决定对该渗坑污水及底泥进行深度治理等。

渗坑污染不但治理难度大,寻找污染主体、估算损失等也是个难题。中华环保联合会与中山大学、广州海事法院合作并成立水污染环境侵权案件课题组,在环境案件信息库中筛选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环境案件2500余件,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形成《水污染环境侵权案件调研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称,我国水污染事件高发,一般水污染事件的污染源往往不是单一的,向同一水体共同排污的排污者众多、侵害主体涉及面广,侵权行为具有多样性、同一损害后果具有多因性,侵权行为及损害原因确定难。而且水污染案件涉及较深的专业知识,需要结合评估鉴定、专家意见等才能准确认定事实。

尽管环保部已发布《环境污染损害计算推荐方法》,《报告》认为,针对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计算方法涉及环境、人身和财产损害评估等,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工程系统。国外一些国家已建立对环境污染赔偿数额的评估计算模型,而我国目前在此方面仅开始起步,尚未建立完整的评估体系。因此,往往出现,企业排污,整个社会“买单”的情况。

(科技日报北京4月20日电)

责编:海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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