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红漆毁坏成龙捐赠兽首 两首犯被判2个月

2017-04-20 15:45:00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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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影视巨星成龙前年(2015年)参加台北故宫博物院南部院区开幕时,捐赠圆明园十二生肖兽首复制品作为公共造景,其中龙马两座兽首雕像遭陈仪庭与陈妙婷等人泼漆,还写下“文化统战”的红字抗议。20日,嘉义地方法院改依共同犯致令公务员职务上掌管之物品不堪用罪,各判2个月,可易科罚金,不得上诉。

中国台湾网4月20日讯 据台媒报道,影视巨星成龙前年(2015年)参加台北故宫博物院南部院区开幕时,捐赠圆明园十二生肖兽首复制品作为公共造景,其中龙马两座兽首雕像遭陈仪庭与陈妙婷等人泼漆,还写下“文化统战”的红字抗议,两人不服各被判刑两个月提起上诉。今天(20日)嘉义地方法院改依共同犯致令公务员职务上掌管之物品不堪用罪,各判2个月,可易科罚金,不得上诉。

判决书指出,2015年12月30日下午,陈仪庭(33岁)与陈妙婷(20岁)到故宫南院主场馆外,由陈仪庭抱起陈妙婷,朝龙首及马首仿制品泼红漆。陈男还在龙首基座喷上“文化统战”字样,保安当场阻止,并报警处理。

法院审理时,两人辩称,龙首及马首仅是仿制品并非原品,也不是故宫所称的艺术品,非故宫南院职务上所掌管之物,泼漆并未造成损坏。但法官认为,兽首虽为仿制品,亦相当有艺术价值,属艺术品,为故宫职务上所掌管之物。两人所为已令马首、龙首及基座原始展示功能丧失,因此撤销改判。

法官审酌,两人以非和平手段,致令有展示作用的龙首及马首复制品丧失展览效用,并使故宫增加人力、物力支出修复;此外,两人犯后否认犯行,最终判两人共同犯致令公务员职务上掌管之物品不堪用罪,各判2个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千元折算1日。(中国台湾网 卢佳静)

责编:杨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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