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务农断腿 法院到家开庭

2017-03-15 09:11:32来源:海口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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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14日讯(记者高潮)黄某酒后驾驶摩托车被交警查获,但因其在家务农时将腿摔骨折,行走不便。近日,五指山法院刑庭专门在黄某家中开庭,审结了该危险驾驶罪案件,黄某被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罚金1000元。

黄某于2015年12月8日晚酒后驾驶摩托车送朋友回家,途中被执勤的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黄某的血样中乙醇浓度为80.7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取保候审期间,2016年5月黄某务农时不小心摔伤,造成左腿骨折,住院半个月后一直躺在家中养伤,无法下地行走。五指山法院受理本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黄某左腿骨折行走不便,每日要在家中服用中药养伤,且黄某家住保亭,离五指山市有段距离,让黄某前往五指山法院开庭确实有困难,承办法官决定前往黄某家中开庭审理该案。

为了让村民认识到酒后驾车的危险及法律后果,承办法官特意邀请黄某邻居一起旁听庭审,给村民上了一堂普法宣传课。庭审中,黄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法官当庭宣判黄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罚金1000元。

责编:海声、王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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