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李理、夏晓鹏、文小英报道:近日,宜春袁州公安分局三阳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袁州区三阳镇陈坊村发生一起纠纷事件。接到报警后,该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经询问,民警得知,前不久村民王某邀请同村村民陈某去帮别人修建房屋,并用摩托车搭载其往返。在一次返家途中,由于王某驾驶不慎,车辆摔倒,两人均不同程度地受伤。事后,两人住院治疗,陈某花费医药费1000多元,已由王某全部支付。出院后,陈某要求王某赔偿其务工费、营养费等共计500元。王某认为自己已经支付陈某的医药费了,并且是自己好心帮忙,邀陈某一起做工,便不肯支付陈某务工费用,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了解情况后,该所民警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介绍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民警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由王某支付陈某营养费、误工费500元,并签订了调解协议。
责编:海声、贾雯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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