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人民法院为农民工讨薪25.7万元

2017-02-17 14:24:40来源:新民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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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我院执行局依法对11件涉民生案件进行强制执行,在路庆举执行长的调解下,被执行人沈阳唐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当场给付25.7万元执行款。

申请执行人王建远等11人是被执行人沈阳唐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员工,因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纠纷诉至我院,胜诉后被执行人怠于支付工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路庆举执行长在法警队配合下,将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传唤到法院,并向其说明若不立即向申请人给付工资等款项,将立即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人名单等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在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后,当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

“民生案件无小事,件件执行关民情”,新民法院仍将坚持强化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责编:海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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