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隔28年后的重聚 老父亲终获赡养费

2017-02-10 00:20:41来源:嘉兴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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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消失”28年,老父亲因基本生活困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一双儿女履行未尽的赡养义务……2月7日,平湖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回想起自己的处境,原告陆某也是“一把辛酸泪”:1989年,他与妻子方某因感情不和经法院调解离婚,儿子跟随母亲生活后一别竟长达近30年,未再婚的陆某自女儿出嫁后单独生活,不仅身体越来越差,丧失了劳动能力后还断了收入,已是基本生活都无法保障。走投无路的陆某遂将一双子女起诉至法院,要求他们承担赡养费。去年,平湖法院作出判决,要求两子女依法应支付父亲赡养费,但陆某的子女在判决生效后,仍迟迟不支付。

今年1月底,陆某又一次找到了平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标的14175元。执行过程中,法院执行员先找到了陆某女儿,对方在意识到自身错误后,终于履行了义务。另一边,法院对陆某儿子的执行过程则相对阻碍重重:由于陆某儿子随母亲生活后,虽户口仍在陆某处,但长达28年都未曾和父亲联系,寻找陆某儿子十分困难,执行员通过走访村委会、派出所、上门寻找、去村里打听、电话联系等方式试图寻找陆某儿子,但都以未果而告终。为保障陆某的合法权益,督促陆某儿子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执行员将陆某儿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2月7日通过技术手段在桐乡崇福发现了陆某儿子踪迹,火速出警后,陆某儿子被拘传至法院。

28年未相见的父子,在法院以这样的形式相见,令在场众人不胜感叹。执行员告知陆某儿子拘传到法院的原因,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随后,执行员一方面从亲情入手,告知了陆某现在窘迫的生活处境;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的后果。

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后,陆某儿子支付了其需要承担的赡养费部分,并表示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今后将按时给付老父亲赡养费,也会多关心父亲的生活起居和身体健康状况,给予父亲更多精神上的慰藉,努力消除父子之间的隔阂。

责编:海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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