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2017年春节期间城区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燃放有规定啦

2017-01-18 12:12:08来源:江安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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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燃放时间

2017年1月23日至2月11日(农历十二月二十六日至正月十五日)为春节期间城区烟花爆竹的临时销售燃放日期。燃放时间为每日18:30——24:00

允许销售燃放的区域

1.南屏大道光明路路口往西至华夏春路口的空旷、安全地带;2.盛源国际小区路口至利民路与华夏路交界路口的空旷、安全地带。

禁止燃放的区域

1.政府机关、文物保护单位;2.变电站、机动车停车场、高压线附近、物资仓库、加油站和氧气、乙炔、液化气等易燃易爆生产、储存点;3.医院、学校、幼儿园、敬老院;4.房屋室内及其公共走廊、楼梯、屋顶、阳台、窗口;5.车站、码头、商场、市场、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6.城市绿化地带、苗圃;7县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具体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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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海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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