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催!8000元做美容 没做几次就过敏还退不了钱

2017-01-18 16:19:15来源:东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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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花了8000元做美容,是想让自己的皮肤变得更加光鲜靓丽,没想到才做了几次就发生皮肤过敏,只有去医院治疗,花了钱不说,心情还受到了很大影响。”近日,市民龚女士遇到烦心事,更让她不解的是,美容院还拒绝退还她所有的预付款。

顾客:做了几次保养,脸上就过敏

龚女士是江北洪塘某美容院的老客户。去年年底,她花费8000元购买了一个面部皮肤的保养和美容项目。

“可是没想到,才做了几次,脸上就起了很多小痘痘和红疹,后来情况越来越严重。”龚女士说,她不得已只好暂停美容服务,前去医院诊疗。经过诊断,医生认为是外源性过敏源引发的,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后,情况得到了控制,红肿现象基本消失。

龚女士怀疑是在该美容院做的护理服务引发皮肤过敏,除了要求店家报销自己看病的费用外,还要求全额退还之前支付的8000元预付款项。

“之前,店里对我承诺,如果这个美容项目没有效果的话,可以全额退款。可是现在出了问题,除了之前退还我的6000元之外,还有2000元他们拒绝退还。而且我看病花费的2000多元,还有一部分没有给我报销。”龚女士为此还在当地知名论坛上发帖,表达自己的不满。 店家:我们已经仁至义尽

针对龚女士的说法,该美容院的总经理刘先生则给出了不同意见。他告诉记者,龚女士的这个美容项目其实在2016年10月份就开始了。刚开始没什么问题,做到大概第6次的时候,出现了过敏现象,之后店里的员工也及时陪同龚女士前去医院就诊,并且支付了大部分医疗费用,当时情况也基本已经好转,过敏症状消失。但之后过了好久,龚女士又拿来发票报销。他发现其中还有一些补品和保健品之类,“这个就不属于我们的责任范围之内了”。

刘先生说:“之前出现了问题,我们本着人道主义精神,我们也报销了龚女士的相关医疗费用。现在病已经看好了,再拿发票来报销,这个是我们无法负担的。”

刘先生说,每个人的体质和皮肤特性不一样,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不同的反应。之前龚女士出现过敏症状并不能肯定是由于所做的美容项目引起的。而由于已经做了8次针对性的服务,也产生了人工、物料等成本,他们扣除了相关费用,将剩余的6000元已经退还给了龚女士。而且龚女士并没有做完全部疗程,也不能判断就一定无效,因此做到全额退款是不可能的。“我们已经做到了仁至义尽,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走其他途径解决。”刘先生说。

消保委:应该签订补充协议

宁波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周丽娟表示,现在美容行业在预付款方面确实存在不少问题。有的是因为双方没有书面合同和协议,光靠口头承诺,一旦发生问题就很难取证。从理论上讲,任何美容项目都需要一个过程,在没有完成所有项目之前,也无法判断是否有效。而且,之前龚女士因为过敏就医,暂停了该美容项目。在这种情况下,当时就应该签订一个补充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比如终止合同,店家应该退还多少预付款,对于之前提供的服务是否应该有所补偿等。有了这些明确的表示,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协商解决。如果单凭简单的口头承诺,就要求全额退款,对于商家也是不利的。

周丽娟也提醒消费者,特别是针对预付卡消费,一定要把双方的责权利通过文字的形式固定下来,以便今后维权时有据可依。

责编:杨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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