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挡不住金钱诱惑男子盗窃后悔悟自首

2016-12-29 16:44:10来源:平安广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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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广西网贵港讯(通讯员胡献 李鸿菊)近日,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法院以犯犯盗窃罪,判处黄某单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2016年6月3日,黄某到隔壁堂哥家上网时,见其房间抽屉内的放有大量现金,于是控制不住想要拿走的欲望,便将人民币5873.24元和澳门币20元偷走。因为是第一次偷窃,同月17日,黄某翻然悔悟,后悔自己亲手偷了堂兄的钱,于是主动将钱退还给堂哥黄某山。并于同月21日,黄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另查明,黄某在接受调查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同月21日,被害人出具书面谅解书,表示对被告人黄某的行为进行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应受刑罚处罚。案发后,黄某主动将被盗现金返还给被害人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到案后,被告人黄某认罪态度较好,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黄某是临时起意实施盗窃,且具有自首情节和主动将被盗现金返还被害人及得到被害人的谅解的从轻情节,依法对被告人黄某判处单处罚金较为恰当。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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