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寻宝地 酿火灾获刑

2016-12-27 09:14:59来源:平安广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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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广西网大新讯 (通讯员蒙志华)年过古稀的农某寻找“风水宝地”时不慎引发山火。12月22日,大新县人民法院以犯失火罪,判处农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2016年春节过后不久,70多岁的农某到村子附近的山上寻找用于安葬祖先的“风水宝地”。找到地方后,农某点燃祭祀用的香、纸钱和红纸进行祭拜。忽然一阵大风刮来,将点燃的红纸吹到后面的山坡上,引起山林火灾。由于年老体迈,农某未能及时控制火势。闻讯赶来的村民一同将大火扑灭。火灾造成部分村民种植的马尾松被烧毁。经鉴定,该次火灾过火面积38.3公顷,有林面积2.3公顷,造成经济损失8171元。

大新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农某违反森林管理法律法规,在林区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灾,其行为构成失火罪。农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鉴于农某年事已高,法院决定对其适用缓刑。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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