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负翁”恶性不改 江边民房开赌场获刑

2016-12-12 10:45:34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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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袁倩 记者 臧晓松)刘某是扬州人,嗜好赌博,在安徽欠下了大约 1000 万元的赌债,随后潜回扬州躲债。已经成为 " 千万负翁 " 的他依旧恶性不改,一心想东山再起。

李某也是扬州人,多年混迹赌坛。今年 4 月,李某认识了刘某,二人相同的赌客经历促使他们一拍即合,产生共同开设赌场的想法,在两人的策划下,通过招兵买马,很快一个 7 人赌场班底就初具雏形了。

他们把赌场选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长江边民房,房主都是相对 " 可靠 " 的亲戚,赌场地点不固定,同一个地方设赌场不超过三天就会换地方。

赌场内还有很多 " 赌规 ":例如前来参赌的人员必须是经过他们选择把关的 " 可靠 " 人员;赌客不能自己开车来赌场,必须统一乘车去事先找到的地点;赌博的时间是晚上 10 点到次日凌晨 2 点;不管输赢如何,中途绝对不允许途离场;在赌场内安置先进的手机信号屏蔽仪,赌客一进入赌场,手机信号即全部屏蔽,赌客将失去对外的任何联系。

李某负责 " 排兵布阵 ",在他认为可能有警察 " 渗入 " 的地方安排人员防控,刘某再按照他的思路,补充 " 安保方案 ",三步一岗五步一哨,每个暗哨都有对讲机,一旦发现异常,会及时通知赌场。赌场内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有专人负责收钱、放贷,专人负责卖小吃、矿泉水、香烟,还有专人维持秩序。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团伙犯罪,终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根据群众举报,广陵公安分局 6 月份成功将该赌场 " 一窝端 "。近日,经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进行审理后,对李某、刘某等 7 人以开设赌场罪,依法判处管制三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编辑 夏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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