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2016-12-09 15:57:33来源:柳州广播电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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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广西水科院与县水利局签订建设合同书,由县防汛办协助该院完成融安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群测群防体系建设项目相关工作,该院计提7万元的协作费给县防汛办作为补充工作经费。县防汛办原常务副主任胡晓菊、副主任黄望荣将水科院所付7万元协作费用于私设“小金库”,其中4.8万元集体私分给单位职工。胡晓菊在此事件中负主要责任,受行政记过处分;黄望荣在此事件中负其他直接责任,受行政记过处分。县纪委责令县防汛办如数追回违纪所得4.8万元,没收上缴国库。

责编:朱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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