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南安市两名干部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依法查办

2016-12-08 17:32:45来源:福建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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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清安立案侦查

日前,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同意和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洛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南安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李清安(副处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郑锦清决定逮捕

日前,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南安市消防大队大队长郑锦清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责编:海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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