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头支票骗购40多万海参款 构成票据诈骗罪终被判刑

2016-12-06 09:42:11来源: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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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讯(记者 张超 通讯员 张立新 马小婷) 近日,岚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签发空头支票购买海参的票据诈骗案。

据法官介绍,吴某在东营市成立了一家商贸公司,主要销售干货海产品。2015年4月至6月,吴某到日照市岚山区,分三次向从事海产品批发零售的陈某购买干海参,货值共计56.4万元。吴某以自己商贸公司的名义,先后开具5张转账支票给陈某,用于支付货款。陈某将其中一张支票兑现了12万余元,其余支票面额共计43.99万元,在支票到期后都不能正常兑现,为空头支票。

陈某无法联系到吴某,无耐下向公安机关报警。同年10月,吴某被抓获后供认,由于资金链断裂,在向陈某购买海参时已无钱支付货款,其骗取海参后拿到东营用于销售。案发后,吴某将43.99万元货款支付给陈某,并取得了陈某的谅解。

岚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吴某使用成立的商贸公司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票据诈骗罪。考虑吴某已向陈某支付货款,认罪态度好,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责编:海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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