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国"议员席位刊宪出缺 学者:梁游再无当选机会

2016-12-05 15:48:09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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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刊宪行为意味着梁游议员席位已被依法剥夺,进入空缺议席补选程序。他们依法仍有参选资格及当选可能性,但基于人大释法和香港法院判决,他们的言行不符合参选条件,在提名阶段可被裁定不合格,丧失当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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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会前候任议员梁颂恒、游惠贞

海外网12月5日电 据新华社消息,香港特区立法会5日刊宪宣布,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 法院原讼法庭及上诉法庭分别于2016年11月15日及30日作出的判决,两名在新一届立法会议员就职宣誓时辱华并宣扬“港独”的候任议员,其所持的立法会议席现已出现空缺。

立法会:梁游议席出缺 二人将被追讨薪津

据香港《星岛日报》12月5日报道,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驳回“青年新政”梁颂恒及游蕙祯 就宣誓司法复核的上诉,维持原讼庭取消两人议员资格的裁决,两人并需支付上诉自己及政府的全数讼费。立法会秘书处今日刊宪两个议席出缺,“宪报号外”刊登于2016年12月5日( 星期一)第20卷第32期——政府公告编号114及115。

梁颂恒、游蕙祯二人未有就宣誓的司法复核案再提出上诉,香港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早前指出 ,启动程序刊宪,颁布两个议席出缺,他称,立法会秘书处要根据法定程序,在原讼庭有裁 决后21日内刊宪,死线是周二(12月6日),结果今日已经刊宪。

待刊宪后,立法会秘书处便会追讨梁游两人的薪津。不过梁君彦表示,追讨薪津不急于一时 ,所有程序要一步一步去做。

此外,香港律政司2日正式代表香港特区政府到香港高等法院入禀挑战另外四名反对派立法会议员的宣誓,包括刘小丽、姚松炎、罗冠聪及梁国雄。

香港律政司入禀原诉传票及司法复核各4份。4份司法复核的申请人为律政司及特首,答辩人为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有关人士则分别为4名议员,入禀状寻求法庭裁定梁君彦裁定4名议员的宣誓为有效的决定是否有效,及要求撤销4人议员资格。

港府当日发声明强调,入禀行动纯属法律和执法决定,没有政治考虑。

学者:梁游仍有参选资格 但再无当选机会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副教授兼“一国两制”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田飞龙在接受人民日报海外网采访时分析,刊宪行为意味着梁游议员席位已被依法剥夺,进入空缺议席补选程序。他们依法仍有参选资格及当选可能性,但基于人大释法和香港法院判决,他们的言行不符合参选条件,在提名阶段可被裁定不合格,丧失当选机会。

至于会否向终审法院上诉,田飞龙分析,高院上诉庭判决后,他们有再上诉至终审法院的程序权利。但,从目前情况看,梁游似乎没有选择上诉,因胜诉几率很低,而诉讼费高昂。他们的理性选择是不上诉,接受法院判决和议席悬空。

对于刊宪行为的影响,田飞龙解释,刊宪是香港法例要求,照章办事,无特别影响。其他“港议”员主要受司法复核影响,高院判决对他们很不利。

梁游宣誓辱国事件始末

据人民日报客户端消息,10月12日,在香港新一届立法会议员宣誓仪式上,“青年新政”候 任议员梁颂恒、游蕙桢展示“HONGKONG IS NOT CHIA”(香港不是中国) “港独”标语,宣 称效忠“香港民族”,并加入辱国辱华字眼将“CHINA”读作“支那”,游蕙桢更爆粗口将“REPUBLIC”(共和国)读作“REFXXXING”(脏话)。当天负责监誓的立法会秘书长陈维安随即表示不能为二人监誓,留待新当选的立法会主席重新安排。

10月18日上午,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裁定“青年新政”梁颂恒、游蕙祯等5人宣誓无效,但准许其于19日重新宣誓。对此裁定,香港特区政府立即表示异议。当天傍晚,特区政府行政长 官联同律政司紧急入禀香港高等法院,要求复核立法会授予梁颂恒、游蕙祯等人重新宣誓的权利,同时申请临时禁制令,要求禁止二人明天于立法会大会上再宣誓。法院当晚紧急审理此案,裁决不予颁发临时禁制令,但接受司法复核申请,并决定于11月3日宣判。

梁、游辱国辱华的言行引起了香港建制派议员的强烈不满。10月19日,立法会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安排5人重新宣誓。在梁、游二人宣誓前,建制派议员集体抗议离场,触发流会,导致二人宣誓未成。

10月22日,梁颂恒、游蕙祯赴台湾大学发表演讲,继续宣扬“港独”主张,并声称宣誓时展示的“香港不是中国”的标语纯属“事实”。

10月25日,立法会主席梁君彦作出最新决定,押后“青年新政”两名议员梁颂恒、游蕙祯的重新宣誓程序,等候香港高等法院的司法复核裁决,且不容许二人在裁决前进入会议厅开会 。

10月26日,梁颂恒、游蕙桢在一些非建制派议员组成“人链”护送下,强行进入会议厅,最终因引发混乱导致休会。

11月2日,梁颂恒、游蕙桢再次硬闯立法会会议厅,并自带扩音器试图自行宣誓,在混乱中 致使多名保安人员受伤。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宣布休会,并报警求助。事后,梁君彦强烈谴责 梁、游二人,指其多次分批冲击会议厅系“有组织暴力行动”。

11月3日,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审理特区政府特区行政长官联同律政司提出的司法复核。主审法官听取各方陈词后,决定押后裁决。

11月6日,梁颂恒、游蕙桢纠集一干人众违法冲击西区,损坏公共设施,向警方投掷杂物,导致主干道交通瘫痪,社会秩序遭受严重破坏。

为维护国家安全,保障香港立法会正常运转、政府依法施政和特区长治久安,澄清香港社会 对基本法所规定的特别行政区法定公职人员宣誓效忠制度的模糊认识,为依法处理有关问题 提供有力指引,11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闭幕会表决通过了关于香 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明确了依法宣誓的具体含义和不依法宣誓的法律 后果以及监誓人的权力和责任等。

11月10日,香港高等法院法官要求司法复核案各方针对释法对案件的影响提交补充陈词。特区政府补充陈词认为,根据人大释法梁颂恒、游蕙祯是拒绝及忽略宣誓,议员资格已被取消 ,要求法庭颁布命令该两个议席悬空。

梁颂恒、游蕙桢辱国辱华及“港独”言行引起香港社会一致谴责和强烈愤慨。10月26日及11月13日,香港爱国爱港社团先后成立“反辱华、反港独”大联盟和“反港独、撑释法”大联盟,组织发起数万人参加的和平集会,表达反对“港独”的一致决心和支持人大释法的共同 意愿。更有逾百万名市民在网上联署谴责梁、游二人的恶劣言行,要求他们退出立法会。

11月15日下午3时半,香港高等法院就特区政府行政长官及律政司提请的“青年新政”候任议员梁颂恒、游蕙桢宣誓无效、取消议员资格司法复核案作出裁决:取消梁颂恒、游蕙桢议员资格。

12月5日,香港特区立法会刊宪宣布,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及上诉法庭分 别于2016年11月15日及30日作出的判决,两名在新一届立法会议员就职宣誓时辱华并宣扬“ 港独”的候任议员,其所持的立法会议席现已出现空缺。(侯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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