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伤人主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提醒:饲养宠物要谨慎

2016-11-29 09:13:22来源:中国台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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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 陈佳乐

最近几年,狗咬伤人的新闻时常出现,但咬伤了谁来赔偿,常常成为争论的话题。

而在农村、工厂等地,很多犬类缺少完善的管理,更容易发生狗伤人事件。

三门的秦国奋(化名)在农耕地里收割油菜时,被一只突如其来的狼狗咬伤。但当他找到狗主人张赟(化名)要求其承担相关费用时,却遭到对方的拒绝,于是秦国奋一纸诉状把张赟告上了法院。

日前,三门法院审结了该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判令张赟赔偿秦国奋医疗费及误工费共计2600余元。

案件回顾

今年5月中旬,秦国奋去油菜花地割油菜。在收割过程中,菜地旁一只狼狗突然从未关的铁笼里跑出来冲向正在割油菜的秦国奋,朝其右腿咬去,秦国奋右腿当即便流血不止。被咬伤后,秦国奋本能地用砍油菜的刀将狼狗驱赶,随即拨打边上店面牌上的联系电话查找狗主人,但电话无人接听,于是秦国奋拨打了110向公安机关报警。

民警赶往现场后,让秦国奋先去医院处理伤口。秦国奋来到三门医院治疗,医嘱休息7天,期间用去医药费1600余元。后经查证,肇事狼狗系菜地旁一龙虾店老板张赟饲养。

经派出所多次调解,双方均未对赔偿达成协议。无奈之下,今年9月,秦国奋一纸诉状将张赟告至法庭,请求判令被告张赟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金共计3100余元。

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秦国奋向法院提交了接警单、医疗门诊票据、医疗证明书等证据。那么,秦国奋能否要到损害赔偿呢?张赟又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呢?

法官说法

法院经审理认为,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被告张赟饲养的家犬至原告秦国奋受到损害,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本案中原告伤情较轻,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对于秦国奋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据此,法院判令张赟赔偿秦国奋医疗费、误工费共计2600余元。

法官提醒,现今饲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饲养的宠物种类也越来越多样。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宠物的饲养有着严格的规定,如果饲养了禁止饲养的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正常饲养的宠物,在管理过程中应当注意妥善管束宠物,避免对他人造成损害。

责编:海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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